甲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一)产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以 年 月 日的评估值为基础,考虑 优惠政策、不良资产剥离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转让基础价格。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依法委托 和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结果如下:
1、审计结果:总资产 万元,总负债 万元,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万元。
2、评估结果:总资产 万元,总负债 万元,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万元。
3、以上资产状况依据是 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 [ ]第 号和 [ ]第 号,双方对上述评估情况清楚、确认。双方同意以上述表明的标的企业的现状作为产权转让的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