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职位的职数与报名缴费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招录职数或取消该招考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是否指定参考教材?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科目、时间及综合成绩有哪些规定?
①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②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综合成绩
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计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 合计笔试综合成绩。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予以加分。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公务员报考条件 | 公务员报名入口 | 行测专题 | 申论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