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合作以oem方式生产“ ”牌微型计算机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授权委托甲方生产“ ”牌微型计算机,甲方应负责“ ”牌微型计算机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 ”牌微型计算机可使用甲方代为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
二、乙方授权“ ”牌微型计算机商标予甲方进行生产,详细条款参见附件《商标授权委托书》。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 ”牌商标微型计算机,甲方对“ ”牌商标微型计算机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整机保修三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二、三年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