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订金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于处理完货物后将店铺交给乙方。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店铺的挂衣杆 个,衣架 个,裤架 个,模特 个,桌子 个,凳子 个,玻璃 块全部 元归乙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