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法国是实行职业学习证书和职业能力证书制度。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是法国职业教育的主体,两者都颁发两种学历相同的证书,持证者有资格担任技术工人或技术员。一种证书是专业具体、针对性强的职业能力证书,为毕业后直接从事这一职业(工种或工作)作准备。另一种证书是专业宽泛、适应性强的职业学习证书,它给予毕业生从事某一职业部门整个有关活动的资格,但并不确定某一种手艺。例如,机器制造业学习证书,教学时不再细分工种,学生毕业后可使用各种机床;而职业能力证书,教学时分为车、钳、铣等工种。技术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生要经过由各学区按照教育部统一大纲命题考试,内容包括普通课和职业课,形式有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各方面都达到要求才能获得证书。通过学徒训练中心训练期满后,学徒及其他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同样可以参加考试,取得这两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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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解析
一是绝大多数国家的职业教育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而职业培训特别是公共职业培训,主要由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此外其他产业、部门(行业协会)也参与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管理工作,为本部门(行业)服务。如美国的国防部设有美国最大的职业训练系统;日本庞大的企业内职业训练是日本职业培训系统的主体;而英国、德国以教育部门为主管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产业(行业)协会参与。日本实行教育、劳工、企业等部门多元化的管理体制。俄罗斯在国家中央政府设有独立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
二是职前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由职业学校来承担。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更加重视对学生职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系统学习与训练。如英国2001年颁布的《14—19岁更多机会、更高水准》报告,提出了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推进职业教育、提高社会劳动力素质的具体方案。2003年颁布的《21世纪技能战略》是英国政府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全民素质的一项重大举措和系统工程。德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推行《职业教育基础年》制度,并成功地实施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美、德、日等国都非常重视由职业学校承担国家职前的职业教育,提高社会劳动力素质。
三是加强了对职业教育统一管理和协调。德国和美国虽然都是联邦制国家,以州一级管理为主,但在联邦政府都设有统一的教育行政机关负责全国职业教育的管理工作,另外德国还设有一个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协调联邦、州、企业、工会等方面的关系。美国则在联邦、州、县都设有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由工商界、劳动部门等诸方人士所组成,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工作。尤其是俄罗斯,设立了一个国家职业教育委员会的全国性权力机构,对职业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企业或组织举办的职业教育,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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