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春季(3月份开始)、秋季(9月份开始)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并以适当形式提前公布。申请人应在春季和秋季之前,特别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站,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及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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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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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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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3 教师资格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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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观山湖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
2017-07-04 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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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南明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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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2 观山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