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成立于2005年由省部共建高校山东财经大学和国有大型企业山东黄金集团联合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开设了8个二级学院、28个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六大学科门类,现所有专业开始招生,感兴趣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999。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2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最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接录取考生并确定专业;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