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治理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该校的招生计划、录取要求有哪些?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中国民航大学的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我校法定住所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办学地点分为天津市东丽校区、天津市宁河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69.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除东丽校区、宁河校区外,在辽宁省朝阳市、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建有3个飞行训练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现代化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四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航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中国民航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中国民航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第五条 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研究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考试招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统一制订考核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统筹飞行技术、高水平运动队、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招生考试活动。
第八条 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制订相关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开展宣传、咨询、报名、体检、专项测试等录取前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国家政策、民航与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