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学习了财经法规的考生都知道财政经济法规的知识点多而散乱,那么哪些是较易出现错误的考点了。关于预算法的知识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出国留学网小编再此为大家梳理了预算法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复习有所帮助!
(一)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原则:
1.公开性
2.可靠性
3.完整性
4.统一性
5.年度性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共分为五级,具体为: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1)部门和直属单位
中央各部门: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中央直属单位: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中央预算收入与中央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中央收入部分,地方上缴收入;
预算支出:中央本级支出,补助地方支出。
2.地方预算
地方各级预算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预算活动的基本环节,在国家预算中占有重要地位。
(1)地方预算的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2)地方预算收入与地方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地方收入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返还、补助收入;
预算支出:地方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
3.总预算
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包括:本级预算+所属的下级政府的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