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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重要考点:专利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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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民法重要考点:专利侵权行为,关于民法的相关联系我们都不陌生,因为从某种角度上说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那么关于民法专利权制度相关的知识点你记住了多少?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由于发明创造是一种智力成果,因此保护范围只能通过权利要求确定。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以权利要求内容为准”指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确定的范围。

  △“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受到产品类别的限制,即只能是同类产品才属于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题例】(08·卷三·单· 24)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

  1、概念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2、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三、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

  1、直接侵权行为的形态。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

  A、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非专利权人在自己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非专利产品上擅自标注上他人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行为。

  B、在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人专利号的行为,而误导他人的。

  C、在合同中擅自使用他人专利号,误导他人的。

  D、伪造或者变造他人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2、间接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所谓间接侵犯专利权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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