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借款人栏目,提供与借款人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023借款人和担保人协议书(汇总九篇)

借款人担保人协议书 担保人协议书

与借款人相关的担保合同

借款人申请书精选9篇

借款人申请书

借款人申请书 篇1

  尊敬的 :

  您好,我是xxxx员工xx,我xxx年xx月份进入铁福来,三年来,我在公司浓厚的企业文化的熏陶下、在各位领导的引导下、在各位铁福来家人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不断改善自身缺点、学习钻研业务知识,让我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少年成长为现在的业务精英。让我深深感觉到xxx不只是我工作的企业,更是我终身学习的学校,我也早已把铁福来当成自己的`家。谢谢各位xxx的无私帮助!

  缘分来的太突然,一切没有任何前奏。今年初出在亲戚的介绍下我与同乡一位姑娘认识,经过几次接触和了解,我们彼此都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也在近期在两家人的安排下订了亲,婚期也将至。

  然而,婚姻是美好的,也需要我来面对结婚前的现实。我从小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我的父亲靠着家里的几亩薄田独自将我抚养长大,去年,父亲又在朋友、亲戚那里借了xx万元在家中盖起了新房,看着父亲辛劳的面孔,我不想让他再为我的婚事再操更多的心,不想让他那两鬓斑白的头发再增添几根银丝。

  故此,我想向公司借款xx万元,尽我所能减轻父亲的负担,也让我的婚姻有一个美好的开始,恳请领导批准!公司以后每月在我的工资中扣除xxx元,作为每月的还款额。

  请领导认真考虑我的申请,不论领导是否批准,我都将努力工作、积极上进、奋勇拼搏,为了公司给我的平台、为了我自己、我的家人!

  xxxx xxxx

借款人申请书 篇2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XX

  贷款方:

  根据,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 XX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XX年XX月起,至XX年XX月止,共为XX年个月。其中建设期从XX年XX月至XX年XX月,还款期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XX年XX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XX%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与借款人相关的实用资料

借款人收入证明合集

借款人收入证明

  出国留学网专题“借款人收入证明”推荐内容。

  在生活与工作中,大家都尝试过写证明吧,证明在某种场合是为自己做好做过的文件,您知道这个证明应该要怎么下笔吗?出国留学网的编辑特地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借款人收入证明,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借款人收入证明(篇1)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乡县管理部: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是的配偶,该同志___年月均工资收入为__元,其中,扣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__元,实际可支配收入__元。

  以上内容均真实无误,我单位愿意承担因此证明产生的法律后果。

  单位公章:

  借款人配偶(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财务章:

  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收入证明(篇2)

  中国农业银行:

  xx系我单位正式员工,年龄xx岁,婚姻状况xx,行政职务xx,xx学历,xx职称,月收入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xx元;

  2、奖金及福利(补贴)xx元;

  3、其他收入xx元;

  合计:xx元,

  (大写)xxx元。

  特此证明。

  出具人签字:

  出具人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人事劳资章或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人收入证明(篇3)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已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年,单位职务:,职称:,文化程度:,月工资收入元,月其他收入元,月收入合计元。

  本单位地址:,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 单位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借款人收入证明(篇4)

  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务,其月收入为人民币元。

  特此证明。

  上述证明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事(劳资)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法定地址:

  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收入证明(篇5)

  兹有同志___,身份证号码:_____,系我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务。其本人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元,特此证明。

  上述证明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___年__月__日

  备注:

  (1) 单位全称:

  (2) 法定地址:

  (3) 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

  (4) 联系电话: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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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备考知识点:借款人权利

  借款人权利

  (1)可以自主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2)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3)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4)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关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5)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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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经济师2020金融专业考点知识:借款人义务

  借款人义务

  (1)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5)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6)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7)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8)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9)不得违规使用贷款资金;

  (10)不得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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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实际借款人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

司法考试四卷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 司法考试知识点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小编的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实际借款人能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

  【案情】

  2014年1月15日,王某(甲方)作为出借人,方某(乙方)作为借款人,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借款30万元及其他相关内容。同日,王某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将借款转至方某指定账户共计29.2万元,并通过现金支付给方某0.8万元。随后,方某向原告王某出具借据一张,载明“今借到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仟零佰元,(小写:¥300000.00)借款人:方某,2014年1月15日”,并以其所有的本田车作为抵押。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方某拒绝归还借款,称其未收到王某的30万元借款,30万元的实际借款人和使用人是杨某,应由杨某还款。双方形成纠纷调解不成,王某将方某及方某妻子柴某诉至法院。

  【分歧】

  该案中出现两个借款主体,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名义借款人即本案被告方某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借款人即案外人杨某使用借款。因此,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还款义务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是实际借款人承担,对此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再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在偿还借款后,可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双方的民间借贷纠纷应另案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实际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探究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该按照真实的法律关系分配责任,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只是出面代实际借款人借款,并非自己借款。尽管本案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但实际借款人系该借款的真正受益者,应为借款归还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第三种意见认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分别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使用自己本人身份资料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将自己所有车辆作为抵押的法律后果应当能够预见,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而且从更好的维护出借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实际借款人仍应承担连带归还责任为宜。

  【解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是:

  第一,原告王某与被告方某签订的借款协议,系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方某应承担还款义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有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被告方某系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理解借款协议的内容及签订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且方某以自己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可以推定其在签订借款协议时是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该借款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依法成立有效,双方由此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王某已经按照约定将借款30万元支付给被告方某,方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该笔借款。

  第二,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被告方某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还款义务。合同相对性原则包括以...

与借款人相关的司法考试四卷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

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吗

  (一)仪表

  仪表是指人的容貌,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一个人的卫生习惯、服饰与形成和保持端庄、大方的仪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1、卫生:清洁卫生是仪容美的关键,是礼仪的基本要求。不管长相多好,服饰多华贵,若满脸污垢,浑身异味,那必然破坏一个人的美感。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入睡起床洗脸、脚,早晚、饭后勤刷牙,经常洗头又洗澡,讲究梳理勤更衣。不要在人前"打扫个人卫生"。比如剔牙齿、掏鼻孔、挖耳屎、修指甲、搓泥垢等,这些行为都应该避开他人进行,否则,不仅不雅观,也不尊重他人。与人谈话时应保持一定距离,声音不要太大,不要对人口沫四溅。

  2、服饰:服饰反映了一个人文化素质之高低,审美情趣之雅俗。具体说来,它既要自然得体,协调大方,又要遵守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或原则。服装不但要与自己的具体条件相适应,还必须时刻注意客观环境、场合对人的着装要求,即着装打扮要优先考虑时间、地点和目的三大要素,并努力在穿着打扮的各方面与时间、地点、目的保持协调一致。

  (二)言谈

  言谈作为一门艺术,也是个人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礼貌:态度要诚恳、亲切;声音大小要适宜,语调要平和沉稳;尊重他人。

  2、用语:敬语,表示尊敬和礼貌的词语。如日常使用的"请"、"谢谢"、"对不起",第二人称中的"您"字等。初次见面为"久仰";很久不见为"久违";请人批评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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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公司信贷复习要点: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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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贷款中请受理和贷前调查

  第一节 借款人

  1.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

  (1)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

  公司信贷的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2)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具有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挪用信贷资金;按贷款合同期限归还贷款本息、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3)借款人应符合的要求

  为保障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借款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出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②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只有经过工商部门的年检并办理年检手续,才能核实借款人近期的状况,才能保证法人资格的合法性。

  ③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

  ⑥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制度不适用于公益性投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规中对出资比例的规定执行。

  2.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的权利

  《贷款通则》第18条规定借款人的权利如下:

  ①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获得贷款。

  ②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③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应在贷款合同中载明。如在合同以外附加条件,借款人有权拒绝。

  ④有权向银行的上级监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⑤在征得银行同意后,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债务。

  (2)借款人的义务

  《贷款通则》第19条对借款人的义务规定如下:

  ①应当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银行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银行的调查、审查和检查。此项义务要求借款人如实提供银行要求的资料,不得误导银行;借款人必须如实向银行提供其多头开户、账户余额等情况,使银行可以真实掌握借款人资金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借款人的资信作出评价;银行的调查、审查、检查,贯穿于贷款审批、发放、执行的各环节中,银行可以借此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贷款的安全。对此,借款人应积极配合。

  ②应当接受银行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核定的监督。

  ③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企业借款用途与贷款能否按期归还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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