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是公务员未来趋势?,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资讯栏目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近年来,公务员聘任制在我国多地试点。同时,义乌聘任制公务员“年薪30万元起”、深圳“零淘汰”等现象引起大众热议。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是,对聘任制公务员应当如何考核?“瓷饭碗”是否会变相成为“铁饭碗”?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该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璋认为,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专业职位和辅助职位,前者的特殊性在于技术性强,适用对象少;后者的特殊性在于不是公务员的主体,并且存在流动需要。
我国《公务员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张璋说:“聘任制的政府工作人员,在理论上是非领导职务,所以,无论按照公开考试招录还是直接聘用的方式,都是合法的。另外,之所以如此规定,也更符合聘任制人员的专业性、临时性及小范围的特点。”
对于招聘公务员过程中如何保证公平,中国政法大学[微博]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王敬波认为:“为防止选任不公,还是应该加强选拔条件和选拔过程的公开性,同时监督也很重要。”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说:“政府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抓得越来越严格,要求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要尽量公开考核,公开笔试,公开面试,以此减少招聘的主观因素,提升客观性,保证公平公正。”
对于备受关注的深圳聘任制公务员“零解聘”现象,汪玉凯表示:“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很特殊,它的内涵跟一般意义上的聘任制不一样。深圳这几年是把所有新进的公务员都纳入到聘任制中,不局限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这是公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示范。”由于这几年深圳普遍实行聘任制,所以他们一般是到年底才考核,这几年没有一个被辞退的,但是有主动离开的。
那么,公务员聘任制这一“瓷饭碗”会不会成为“铁饭碗”?
王敬波认为,聘任制较之其他方式选任的公务员,更容易实现“能进能出”。有些聘任以项目聘人,项目结束,合同到期,就可以离职走人;有些则是根据考核情况,即考核符合续聘标准,该人员将继续留任,这两种情况都存在。不管如何聘任,关键要进一步明确考核标准,加强考核针对性,对于无法胜任工作的,根据合同予以辞退。
汪玉凯说,过去公务员进入政府部门后,就像进了“保险箱”,每个月也不像企业那样缴五险、三险,可以一直干到退休。有些年轻的公务员考进去后,觉得自己不适合当公务员,想离开,但离开后就没有社会保障了,后顾之忧没法解决,所以可能会在政府部门混日子。聘任制公务员所有人都要缴社保,这样就解决了辞职的后顾之忧,给人才流动带来便利。
王敬波说:“聘任制的一个优势在于薪酬福利等都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公务员系统和社会系统的用人模式被打通。”
我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一句带过,即“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此,有舆论认为,聘任制公务员考核没有具体的规范细则,流于形式。
王敬波认为,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企业不同,很多工作难以量化,因此,对公务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