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一)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和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从严治党是这次全会的鲜明主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是着眼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安排。经过近期的学习,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实际,我谈几点体会和思考:
一、昂扬精神状态,树立干部队伍新形象
六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首先要解决精神状态问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近年来党中央明确要加强基层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区委区政府提出法治金山建设目标,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全体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用良好的精神状态带动和鼓舞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实现目标。但从巡察、基层调研中,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现在局机关、事业单位一些不良的精神状态,这些精神状态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不相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年,也是新一轮法治金山建设、七五普法的启动年,司法行政全体干警都应该感受到肩上责任的沉重。包括局领导班子在内的全体党员需要有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奋斗精神,自觉主动地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自觉用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坚定的信心、旺盛的斗志,为基层做好表率。
二、严明纪律作风,走好全面从严治党新长征
“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成功的关键,要求全体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则意识,自觉远离纪律的“高压线”,要用好规章制度这一刚性手段,也要用好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有力武器,对干部队伍进行分层次教育管理。一是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常态化。二是用好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前一阶段局党委研究制定《关于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发现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局班子领导、科室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应当根据工作流程进行诫勉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求在座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在抓科室、部门纪律中要敢于较真,要敢于板起脸批评,有效落实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三、提高工作标准,实现司法行政事业新提升
司法行政干警要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共金山区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法治金山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一是增强站位意识,提高依法治区工作标准。要发挥好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教育这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要职能,能够上连天线、下接地线,协调推进法治金山建设各项工作,在“七五”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不断完善工作举措,把成员单位、兄弟单位统一到同一战线,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二是增强联动思维,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标准。要充分发挥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职能,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