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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8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本部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500号,邮编:250002;泰安校区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9号,邮编:271000。
第五条学校基本情况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校前身系始建于1958年的青岛动力专科学校,几经变迁,1994年经批准重新升格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6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0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近1亿元,馆藏图书65万册。建有279个设施先进的实训基地,工位8340个,建有覆盖国家电网系统的企业网络大学。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校现有电气工程系、动力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计量工程系、基础部等系部,开设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等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两栖型”师资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部级专家人才27人,2009年至2017年间,开发部级及以上标准规范111个,获国家授权专利234项,出版教材130部。荣获省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6门。
★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学校遵循“根植行业、深融企业、服务发展、协同育人”的办学理念,创新实施了“行企校”一体化办学模式,“双主体、四联动”人才培养模式、“四真一实”行动式教学模式。学校是国家电网培训创新研发基地、企业文化传播基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中心、新技术新技能推广示范中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交流平台。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教务部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录取原则:
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提档比例: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比例提档。
2.院校志愿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区市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在投档到学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学校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为录取原则,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投档考生超过计划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录取低分考生再按第二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