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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海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海南师范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

  二、学校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省重点大学。

  三、办学地址:

  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园区海涛大道校际一号路,邮编571127。

  四、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凡具有海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招生。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见《201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六、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海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见“海南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500——1370元/年不等。

  七、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海南师范大学在有关省份招生计划110%的比例、第一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海南师范大学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计划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

  4、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5、对未报海南师范大学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海南师范大学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海南师范大学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

  6、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和录取方式改革的试点省份,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若某些专业(类)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海南师范大学参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规定的考生。

  7、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校制定的“按类招生,分流培养方案”,对报考以下专业的学生实施按类招生,分流培养:数...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从招、诚信招生”的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1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172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8号;邮政编码:571126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纪检监察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第十七条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收学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仅招收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条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艺术类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考生调档名单。

  第二十一条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体现考生权益平等的原则,在第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1、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照其第三...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7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是于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成立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应用外语类专业为主体、以经济管理类和计算机信息类专业为两翼、以人文艺术类和涉外服务类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鼓励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思路,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精学多练、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内涵建设水平。

  学院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培养外语水平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外向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省内外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地理环境:学院位于以“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的魅力城市——日照,是新兴港口城市,被誉为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日趋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热点地区。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城市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水上运动条件,积极打造“水上运动之都”,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CCTV2004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荣获2009年度“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展示了日照独特的城市魅力,日照正努力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海滨城市。

  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59.0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10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411.28万元,馆藏纸质图书资料80.6万册,建有3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含1个国家级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示范实训中心),8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个日照市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基地,1个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建有语音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多功能阶梯教室、校园网等现代化的设施,满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的需求。

  师资队伍:学院着力打造专兼职结合的“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治学严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生师比例、“双师”教师比例等各项重要指标,均已达到规...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38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校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12月被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确定为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先后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院校;被人社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校品牌

  我校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预备技师、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培训任务,是融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为一体,培养高素养、高技能“双高”人才的新型高职院校。

  ★地理环境

  学校座落在具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之称的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190亩,建有高标准教学楼、实习实训楼、图书信息楼、体育场、学生公寓、餐厅等。校园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幽雅,文化气氛浓郁,是莘莘学子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理想园地。

  ★办学条件

  学校装配高标准实验室、实训室150多个,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50多个,先后建成了数控机床、综合机械加工、电工电子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汽车维修等实训中心,建有实习工厂和汽车驾驶学校,其中机械数控、电气电子、汽车工程实训设备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级实习基地标准,实验实训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德州市人民政府投资3.5亿元的公共实训中心,已在我校开工建设,2015年底将投入使用。

  ★师资力量

  我校现有教职工859人,其中专任教师51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22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52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聘请省内外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级工程师人员221人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有一支总体素质好、结构合理、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训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 就业特色

  学校把校企联系作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提出坚持“两个不动摇”的办学思路,即“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企业合作办学不动摇,坚持强化实习实训教学不动摇”。联合企业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目前合作企业已达309家,其中全国500强企业55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78家,使校企合作向更广领域、...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性质的多科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1200多所高职院校中的百所示范院校之一。

  一、学校全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1999

  三、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邮编:570216

  四、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专科)、高职与本科联合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试点项目,限招海南生源)

  六、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详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具体以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七、语种要求与录取原则

  (一)考试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六)承认生源省区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八、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文理类专业6500-89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500元/学年,中加合作项目专业13800元/学年;航空服务专业9700元/年;住宿费1200-1500元/学年。

  九、退费办法

  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教材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结算。

  十、毕业证书

  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校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

  十一、奖、助学措施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等,最高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受益人次占全校学生的28%左右。

  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

  传真:0898 – 31930667

  联系人:贺老师 唐老师 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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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座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 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开设37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781人,全日制在校生6302人。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前身是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类、煤炭类、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 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建筑类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使办学形式进一步丰富。三所学校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了制造、医药卫生、土建、电子信息、财经、资源开发与测绘、艺术设计传媒等七大门类37个高职专业,拥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数控编程与加工》、《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药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等2个省级教学团队。2014年获第二届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三等奖1项和优秀组织奖,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3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获奖1项;2部教材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攀升,学生多次在全国、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成绩,2014年在山东省综合排名居第16位,在获奖等次上、层次上、数量上均居前列。其中,代表山东省参加五部委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学院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完善的教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781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高级讲师202人,讲师305人,研究生学历101人,“双师型”教师84人。校内建有5...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邮 编:25513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校品牌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坚持以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小学、幼儿教师,创建全省教师教育基地。兼顾发展非师范类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共培养4万余名社会优秀人才,先后有84人被评为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师德标兵及省特级教师。学生在国家、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为全省乃至更大范围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学校先后通过了全省高职高专办学条件、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人才培养工作、思想政治课建设、毕业生就业工作等10项评估。2011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19个省级教师教育建设基地之一。2014年入选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在奂山脚下,位于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西临滨博高速公路,南靠胶王路,西距济南80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达。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725亩,校舍规模达到22.9万㎡,固定资产3亿元。学校拥有纸质图书72万册,电子图书345GB,机械钢琴407台,数码钢琴135台。除常规室外运动场地,另建有1.2万㎡的体育馆、600余亩的校内双山区域户外越野和自行车运动基地等。各项配套设施功能齐全,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专业设置

  学校专业开设以文化教育类为主,兼及艺术设计传媒、公共事业、财经、电子信息、轻纺食品等,共涉及6大类29个专业。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其中培养小学主学科师资的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和综合培养小学、幼儿园师资的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均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英语教育两个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美术学被评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21门。通过改革与建设,我校形成了以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为龙头,以“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为特色的教师教育类专业群建设体系。

  学校现有专科在校生7000余人,专任教师420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108人,博士后1人...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2015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 14236

  学院全称: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

  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院 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大道学院路

  邮 编: 572022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录取方式

  2015年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将面向全国21个省市进行全国计划内统一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市省级高招办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方式:国家计划内统招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方法

  1.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2.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省级高招办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招生录取。

  3.符合生源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录取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1) 对于进档考生,按“遵循专业志愿,分数优先”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以及所录取专业。若同一轮投档中出现同分情况,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对比排序录取。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选考课程不限。江苏省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

  (2)未能满足专业安排条件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5.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报考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三亚理工职业学院联系,录取过程中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会对进档考生进行联系,核对相关信息后予以录取。

  (二)特殊专业录取办法

  1.在电子档案已投至三亚理工职业学院的考生中,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旅游管理(高铁乘务)和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60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即考生凡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录取时将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三)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在得到相关省级招办网上确认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公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四)被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记入三亚理工职业学院不诚信考生档案,供下一年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录取时参考,同时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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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5招生章程 2015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13778(填报志愿代码D7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烟台校区: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邮编:264199

  莱阳校区:山东莱阳市文化路88号,邮编:2652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于胶东半岛烟台,有两个校区,共占地757.5亩,新校区位于烟台养马岛跨海大桥东侧,风景秀丽,气候怡人,学校北门正对烟台滨海东路,交通便利,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老校区在素有“梨乡”美誉的莱阳,全国各地通往烟台的列车都在此经停。

  ★办学条件

  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03亿元,教学实验设备总值5906余万元。学校建有省财政重点资助的护理技能中心、临床技能中心、针灸推拿康复实验中心、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中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等7个实验实训中心,拥有数字化中药标本馆和人体生命科学馆,配备了液相色谱分析仪、薄层扫描仪、显微图像分析仪、药理生理工作站、护士智能化培训中心等先进的教学科研设施。学校拥有附属医院1所,非隶属关系的附属医院6所,教学医院、医药企业等教学实习双基地168处。图书馆藏书56万余册,实行微机管理,开架借阅,同时建有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中药标本陈列馆馆藏中药材标本、浸液标本2700余种,腊叶标本1万余份,是全国中医药院校中规模较大的中药标本陈列馆之一。教育技术中心拥有先进的闭路双控电化教学系统、校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非线性编辑系统等,具有摄、录、编、播相配套的功能。教学和管理用微机1200余台,建有校园网,并实现宽带连接。

  ★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1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71人,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4人,省、市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3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等12位著名博士生导师为我校客座教授。学校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2个,山...

与2015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5年陆军航空兵学院招生简章

2015招生章程 2015陆军航空兵学院招生章程

  陆军航空兵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陆军航空兵学院是1999年在全军裁减员额50万,院校精简四分之一的情况下新成立的一所院校,是集军事与政治、指挥与技术、空勤与地勤、军官与士兵同校训练的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型院校,并且是全军对外开放院校之一。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后,我院被确定为中级任职教育院校。第十六次全军院校会议后,我院再次扩编。作为陆航兵种唯一的院校,还担负着陆航军事理论研究、装备发展论证和科研等任务。学院设有基础部、飞行理论系、指挥系、直升机机械工程系、直升机机载设备系等教学机构。主要承担陆航部队中级指挥军官,陆军、空军、武警及驻港部队直升机飞行员,航空工程技术军官、士官和技术兵的培训任务。共设有航空兵中级指挥、航空飞行与指挥、飞行器系统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导航工程、兵器工程等19个专业,对学员实施本科、专科、进修以及“4+1”等不同层次的培训。

  学院驻地分布于“一市、两省、四地”。院本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占地面积346668.4平方米(520亩),规划建筑面积135630平方米,介于东五环和东六环中间,紧临京哈(沈)高速公路,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一座设计先进、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融入了最新设计理念和创新精神的现代化新型军事院校。新校园分八个功能区:行政办公区、教学实验区、训练区、体育运动区、干部生活区、学员生活区、后勤保障区和对外开放区。2005年7月,全院教职员工正式搬入新院部,各类教学、办公、实验、模拟训练等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和礼堂、运动场已经投入使用。正在建设的还有大型体能训练馆、具有多种教育功能的中国直升机博物馆等。可以预见,经过几年建设,一所时代特征显著、兵种特色鲜明且硬件一流、软件先进的新型军事院校将屹然矗立于京东大地,并将成为我军院校规模化办校、现代化教学、正规化管理、社会化保障一个重要对外交流的窗口。

  目前,学院全体官兵正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a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腔热情和“爱学院、建学院、兴学院”的主人翁精神,斗志昂扬、脚踏实地、艰苦创业,用智慧和汗水谱写新的辉煌……

  二、部分专业简介

  1、专业名称:飞行器系统与工程(本科)

  专业代码:120831

  学 制:四年(2+2)

  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期军队建设和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从事直升机航空工程机械维修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主要学习直升机构造、发动机构造、直升机维护管理的基本理论,从事直升机与发动机维护、修理和组织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完成直升机航空工程机械助理工程师的基本训练。

  2、专业名称: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专业代码:080601

  学 制:四年(2+2)

  本专业培养从事直升机航空仪电设备维修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主要学习航空仪表学、直升机电气控制、飞行自动控制系统的基本理论,从事直升机仪电设备维修和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完成直升机航空仪表与电气控制助理工程师的基本训练。

  3、专业名称:导航工程(本科)

  专业代码:120810

  学 制:四年(2+2)

  本专业培养从事直升机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和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主要学习通信、导航、雷达设备的基本理论,从事直升机航空电子设备维护、修理和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完成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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