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协议书(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1、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身份证号码:3、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在,即原甲方的宅基地上新建楼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业务,特订立此合资建房协议。
一、双方同意以甲方的名义建房,并约定甲方责任如下:
1.甲方负责该栋住房的一切建修审批手续(该房屋报建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四通一平(水通、电通、气通、路通、场地平整),治安环境整治,房屋修建期间及房屋完工后水、电、气的正常安装和使用。房屋修建过程中及完工后,若发生因手续不健全,邻里不和谐及水电气不能正常使用而造成停工、阻工、误工行为,甲方应负责妥善处理,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若非乙方原因而导致建房无法继续时,则甲方还须承担乙方实际投资额百分之百的损失,并处建房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给乙方。
(备注:建房资金指房屋建造成本及房屋报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在修建前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及产权纠纷。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产权作抵押进行经济活动,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连带责任及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叁拾万元整。
二、出资方式
1.甲方提供其自有的位于的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该宅基地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可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宅基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2.房屋修建由乙方拆除旧房,费用乙方承担。修建由乙方负责。房屋拆除的材料作建房用。甲方有权监督管理。
3.房屋修建中楼梯间必须建造宽度在三米以上,只要国家政策不征收或征用,楼梯间必须为公用;另如房屋前后面积、房屋左右面积、及外墙(包括山墙),房顶等公摊面积为甲乙双方平均所有,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其用途及私自处置。若国家政策性征收或征用,以上公摊面积(包括楼梯间)补偿所得由甲乙双方平均享有。
三、分配方法
1.该宅基地房屋在建成后双方对各自分配的房屋均享有居住权、处分收益权及所有权,甲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乙方获得的房屋产权主张权利。
2.乙方只负责修建毛坯房(包括防盗门、铝合金门窗、卷闸门)。建成毛坯房后双方对各自约定所有的房屋自行处分(理),如需装修,则该装修费用等由各自自行承担。
3.该宅基地在修建过程中,若国家政策性制约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修建,客观上造成修建部分事实存在,则该已修建部分所有开支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承担。
4.若该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建成投入使用后,该宅基地被国家政策性征收或者征用的,甲乙双方作为合资建房人按照各自所得楼层获得相应权利和待遇。
四、其他事项
1.该房屋在修建中和修建完工后,若国家政策允许,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
2.甲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该房屋手续复印件等证件交乙方一份,而乙方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一份,双方共做建房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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