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公告(篇1)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凡本地居民遇到房屋拆迁,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即使户口迁出本地,也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
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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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公告(篇2)
因危旧房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x政规〔20xx〕5号)规定,区政府决定对成大公司宿舍及周边地块红线范围内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成大公司宿舍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
二、征收部门: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xx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中心。
四、征收范围:成大公司宿舍楼,具体见红线图。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征收期限: 自20xx年5月24日起。
七、奖励期限:自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30天内。
八、签约期限:自分户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40天内。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
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征收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xx年5月24日
房屋拆迁公告(篇3)
因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钱清段工程建设需要,需拆迁钱清镇相关村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拆迁范围和面积:
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涉及钱清镇梅东村、前梅村、方家桥村、钱清村、清风村、劳动村、东江居、塔下居、西后街居、钱门社区等村居的住宅房屋及13家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房屋(详见拆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
二、本项目拆迁期限及时间安排:20xx年11月22日至xx年12月20日为房屋腾空搬迁期限(具体各村时间进度不同,详见各村拆迁安置方案)。腾空后实施房屋拆除。
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