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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明代反腐
明代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以执掌言路、司职监察为职责,是明代反腐监察的主要力量。为了王朝的长治久安,明代赋予言官广泛而重要的职权,诸如规谏皇帝、弹劾百官、按察地方等。大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都在言官的监察和言事范围之内,使明代的历史深深地打上了言官的烙印。
言官反腐监察的制度设计:选任精粹,激励有方,考核严格
明代言官彪炳史册,跟言官建制密切相关。明代在前代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更为完整严密的监察官员选拔、激励、考核制度,为明代反腐监察的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保证。
一是精选言官,保证素质。明朝末年,农民军攻破北京城后,刑科给事中翁元益投降农民军,想干老本行,但因脸在夜间被农民军打肿,负责招聘的宋企郊嫌其貌丑难看,改他做四川县令。言官是官僚的形象代表,农民军考选言官时重视体貌,反映了明代选择言官时众多条件中的一个方面。言官作为“治官之官”,其选任标准和条件自然有别于一般官吏。《明史·选举志》载:“考选之例,优者授给事中,次者御史,又次者以部曹用。”可见,明代言官必须是最优秀的官员。明代在言官的政治素养、德行品格、学识经验、体貌年龄等方面,有明确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入选言官者必须 “身、言、书、判”都具备,即必须兼具伦理道德修养,治国安民的政治才识,渊博的文化知识,善辩的口才,仕途经历和实践经验,以及年富力强、体貌端厚等条件。从实际情况看,明代90%以上的言官为进士出身,而明中后期士人考取进士的比例只有4%左右,可见这支队伍的精粹。
二是激励奋发,委寄甚重。弘治元年,孝宗召马文升为左都御史,并在陛见时赐大红织金衣一袭。这种恩遇令马文升感奋不已,从此更加勤奋自励,知无不言,为弘治中兴作出了很大贡献。为激励言官恪尽职守,明代在政治地位上给予言官特殊的待遇。首先是言官位卑权重,地位冲要。大多言官虽仅为七品官,但权势很重,不仅能够接近皇帝,参与权力核心,而且在官场礼节上,职位高的九卿对言官也不敢怠慢,显示言官政治地位的特殊性。言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独立性,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干预,直接对皇帝负责。言官以卑临尊,位卑则不敢肆,权重则少忌敢言,这种建制显示了古代君主用人驭下的技巧。
明代对言官的激励还体现在言官赏赐丰厚,升迁迅捷。言官仕途之广阔,升迁之迅捷,远非其他官吏所能比,超过七成的言官升迁时能高居四品以上,且骤贵者不少。如嘉靖年间,熊浃以给事中出为参议,进右佥都御史,随即升为副都御史、右都御史,后至太子太保、吏部尚书,从七品官升到二品,只用了几年时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明代言官敢言,这种重赏激劝机制起了很大作用。
三是考核周密,严加约束。正统初年,考察御史,有不称职者15人,全部降黜。成化十年,吏部罢免朝觐官员1311人,其中很多是言官。可见明代对监察官员奖惩分明,凡考核不合格者一概罢免。明代除了对言官实行与其他官员一样的定期考核外,还针对言官职业专门颁布了《责任条例》、《出巡事宜》、《巡按六察》、《监纪九款 》等法纪法规,规范言官的行为及考核言官的内容和标准,如规定监察官员不得泄露机密,不得私自出界,不得擅自离职,不得擅自立碑建祠,不得铺张浪费,不得携带家属出巡及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