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生概述
军校生,亦称为军校学员。不论是在解放军军事院校还是武警军事院校中学习的学员,只要是在部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皆称为军校学员。军校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院校从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或保送入学且毕业后由军队统一分配的学生,也是我们常说军校学员。军校生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高考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另一类是现役军人通过考试选拔录取的学生。通过高考录取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军队院校学习后就有军籍为中国现役军人。军校学员按纵向可分为干部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士官学员;按横向可分为普通兵种学员和特殊兵种学员(如飞行学员、潜艇学员、舰艇学员等等)。通常情况下军校学员指生长干部学员和少部分士官学员。军校的在读学员分两类:一类是现役军人,一类是地方生(即委培生)。前一种属于现役军人,发放的证件照片是穿军装,戴领花、肩章。持该证件可以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后一种发放的证件不穿军装或无领花、肩章,该证件相当于学生证,不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学员分类
1、军校学员按纵向可分为:干部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士官学员
2、军校学员按横向可分为:普通兵种学员和特殊兵种学员(如飞行学员、潜艇学员、舰艇学员等等)
3、军校学员按有无军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役军人,一类是地方生(即委培生)
学员待遇
1、日常学习期间
军校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具体内容是,统一发放学员07式军装,军衔佩带07式学员肩章;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标准供给,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取得学籍的学员,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军龄。每月发放津贴费,具体费用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每人每月的标准为第一年360元、第二年400元、第三年440元、第四年480元、第五年520元。每学年按学员标准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在校期间,一边学习理论、专业知识,一边进行军事训练。节假日可以请假轮流外出。寒暑假期间可以离校回家(由于情况特殊,空军航空大学的飞行学员只有一次寒假),学校报销一次车费。享有和其他军人证件(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同样的权利、同时还享有和地方大学学生证同样的购票优惠。但是由于学员证是各院校自己填发的,不是法律规定的有效军人证件,因此有些地方不认同其享受军人待遇(这是政策上的一个漏洞)。
2、毕业后定职与授衔
军校的分配原则为“计划分配、挥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学员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的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
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中尉军衔;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专科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本科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调整到基层指挥岗位者,定职、授衔和确定职务薪津标准,与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相同。分配到文职干部岗位的,其技术等级的确定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军校毕业的学员,经培养院校批准,每年都可有少量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军校以及军队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一经录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即享受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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