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是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学院,学校办学以来一直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致力于打造一所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下面是学校今年招生的具体要求,感兴趣的考生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学校代码:1410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2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予退档。
(二)非综合改革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分配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