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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总结(七篇)
篇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23号)精神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遏制煤矿各类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我局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0日止,在全区煤矿范围内开展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保证安全”为主题的“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消除“三违”现象;认真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等一系列规定,强化现场督促检查,狠抓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良好成效。活动时间内,我区煤矿实现了消灭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较大设备事故的目标,为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画上了1个圆满的句号,为实现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冷水滩区煤炭局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雷泽文任组长,分管安全副局长毛东进任副组长,郭松、向华国、杨平、陈蓉蓉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煤炭局安监股,由向华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矿都成立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矿长亲自抓,精心组织、有活动详细方案,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措施得力,狠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管。
1、认真组织、大力宣传。
各煤矿组织党员安全哨、群安员、青安岗开展活动,形成党青工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务实安全基础工作。利用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把职工注意力吸引到搞好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上来,做到上下齐参与,确保活动有声色。各矿充分发挥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认真开展“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我提安全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组织职工查找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2、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区煤炭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各煤矿认真组织自查,查思想认识、制度的贯彻、现场的管理、措施的落实、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四定”(定人员、定制度、定整改时间、定要求)的原则进行整改,切实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我局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下达执法文书21份,发现安全隐患200条,其中立即整改160条,限期整改40条,我们及时组织复查,督促煤矿整改落实到位。为了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我区共召开煤矿矿长会3次,统一放假、停产,放假停产期间组织力量进行驻矿盯守,复工前组织复工验收检查组,逐矿验收,严格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后方能恢复施工或恢复生产。
3、抓好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我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3次,培训人员100余人次,组织监管人员、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副矿长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及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煤矿组织贯彻学习国发〔2014〕23号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开辟宣传教育专栏,组织职工剖析事故案例,开展三项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