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江歌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大家应该已经有所闻。“刀是陈世峰带来的!”这是刘鑫今天第一次出庭时做的陈述“我没锁门!”这也是刘鑫的陈述。下面出国留学网来说说刘鑫:刀是陈世峰带来的。
但她的陈述,依旧让人无法接受
江歌案庭审进行到第三天,迎来了宣判前最关键的环节:控辩双方证人出庭作证。
刘鑫将作为控方证人,通过视频作证的方式还原案发现场,陈世峰方唯一的证人也将出庭。
但今日,开庭后不到半小时,庭审就宣告结束,原因是——陈的证人临时决定不能出庭。(据凤凰网从现场传回的报道)
陈方证人是位日本女士,与陈私交甚好,陈曾教其汉语,传言她为陈垫付学费。
据庭审消息,就在陈世峰杀害江歌2天后,曾向她交代后事,称自己犯了严重的事情,让帮忙退掉房子,并留下了父母的联系方式。
但陈世峰没告诉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也没有追问,“万万没想到是杀了人。”
谁知,证人不来了,所有人蒙了。
陈疑似提前知道这件事,表情阴暗。
刘鑫这边也是一团糟。
当天凌晨,她还在“义正言辞”diss江歌妈妈的律师,突然单方面宣布解约,称“由于某些原因停止为其辩护。”
幸好,刘鑫出庭了。
刘鑫的身份比较特殊,她既是凶案现场的证人,又是受害者的关系人,还是被告曾经的亲密关系人。
在庭上,刘鑫不停地抽泣,“三叔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想再见她一面。我们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
对陈世峰,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杀人这件事会发生在我身边,他杀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他很可怕。”
刘鑫三大否认
她现身否认三点:
1、没锁门。
检方再三询问刘鑫是否曾经锁过门,刘鑫都是态度很果断的说自己没有锁门,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以为是有人在闹着玩。
庭上播放录音后,检方询问这个声音是不是她,她说是的。但由于报警电话接通时,她正返回门口,前半句并没有被录到,据刘鑫称,这句原话为“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刘鑫认为门是从外面被锁上的,自己肯定没有锁门。
随后,检方让刘鑫用普通话分别发音“闹”和“骂”,刘鑫很确定地当庭宣称自己说的肯定是“闹”。
2、没听见惨叫。
之前提到过的报警电话中“江歌多次用手肘按响门铃”和“发出惨叫”这些证言,刘鑫表示,报警的时候自己脑子太多信息,非常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也没有听到惨叫。
3、没递刀。
案件中对判决影响最大的因素:凶器归属问题的真相,也终于有了答案。
这把刀,也是确定陈世峰蓄意杀人的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证据之一。
这把刀到底属于谁?
是陈世峰自己带的?
还是刘鑫给江歌用来防身的?
刘鑫开口了——
“刀不是我递的,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在家里见过水果刀”。
这也侧面证实了江妈妈昨天在法庭说,没在江歌家里见过那把刀的证言,是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陈世峰案发前还借过放刀的房间钥匙。
警方问话陈世峰所在研究室的教授,教授说有一把在百元店买的刀,一直放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