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政府出了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表示“居转户”相关政策无变化,要执行到2019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上海市政府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2012年制定实施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小变化有以下两点:
变化1
上海“居转户”申请不再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
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人才新政30条”,明确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
为此,本市将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依照职称条件申办“居转户”的申请人,不再要求其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8日
变化2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不再需要现场提交积分确认申请
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居住证积分确认,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效能,本市将自2017年1月22日起,对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且分值稳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含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等),在居住证签注并网上提交积分确认申请表后,不再要求其现场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0日
其他要保持到2019年12月31日都不变的上海“居转户”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呢?
★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 ★
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