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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89万平方米(约合838亩);建筑面积20.34万平方米,其中沈阳校区建筑面积7.0613万平方米,本溪校区建筑面积6.661万平方米,非产权独立使用面积6.61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86万元;图书32.33万册;专任教师3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6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4%。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1 | 590301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2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3 | 590204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3 |
4 | 590201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3 |
5 | 620302 | 中药学 | 3 |
6 | 620301 | 药学 | 3 |
7 | 620201 | 护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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