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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坐落于享有“中国医药城”“中国森林城市”“全国创新能力百强市”等荣誉盛名的红色康养之城——通化,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新山社区保安路1597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医学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元43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级奖学金,杏林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

与通化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89万平方米(约合838亩);建筑面积20.34万平方米,其中沈阳校区建筑面积7.0613万平方米,本溪校区建筑面积6.661万平方米,非产权独立使用面积6.61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86万元;图书32.33万册;专任教师3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6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4%。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1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2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3

590204

药品质量与安全

3

4

590201

中药生产与加工

3

5

620302

中药学

3

6

620301

药学

3

7

620201

护理

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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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办学地点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8913万平方米(约合838.369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5平方米;生师比21.78;专任教师28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6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6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6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831元;图书33.79万册,生均图书52.2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1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年

2 590204 药品质量与安全 3年

3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年

4 590201 中药生产与加工 3年

5 620201 护理 3年

6 620302 中药学 3年

7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8 620402 医学生物技术 3年

9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年

10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11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2018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2018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该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想了解更多学校咨询的考生们,请详见以下内容。

  2018长春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长春健康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五条 学校性质:民办。

  第六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一)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二)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三)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四)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1500元;

  (五)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9800元。

  (六)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七)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八)康复治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

  (九)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5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九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手续

  第十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困难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困难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一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及相关程序: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扶持与解困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推行以勤工助学为主导,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措施。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国家助学...

2022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开设了22个专科招生专业,致力于为国家培养优秀的医学类人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224005。

  第四条 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食药行指委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放射治疗技术等22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家长、考生等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普通高考。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色盲、色弱者仅可报考学校卫生信息管理专业,其他专业不予录取,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实际情况,编制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

2022年黄山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黄山健康职业学院

  黄山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医药卫生类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坐落于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山”的黄山脚下,共开设了8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该学院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考生来仔细阅读了解一下吧!

  黄山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黄山健康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 职(专 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黄山南路28号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遵循“志愿优先”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其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原则录取,依次类推。

  3.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期间,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费〔2022〕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三、奖助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000元/年、三档助学金2000元/年。(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

  2.学校设立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徽省)两家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4.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推荐和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困难的学生。

  四、颁发证书: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业学分,成绩合格,由黄山健康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59-2177777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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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安乐东路,邮政编码:525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校区地址为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本溪校区地址为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558913.0平方米(约合8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0平方米;生师比18.6;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38.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94.7元;图书33.1万册,生均图书45.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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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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