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湖北郧阳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关于2017年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郧阳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春季
1.网上报名:04月17日—04月28日
2.现场确认:04月18日—05月05日
3.证书发放:07月01日—07月10日
(二)秋季
1.网上报名:09月25日—10月13日
2.现场确认:09月26日—10月20日
3.证书发放:12月01日—12月1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证书发放均在正常工作日期间进行。
二、申报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郧阳区,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报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中国公民。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合格。学历要求见附件2,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见附件3。
(二)普通话达标。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幼儿园、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2011年(含)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考取相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事宜直接咨询十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719-8666511。
(四)体检合格。申请人持教师资格专用《体检表》,在郧阳区指定医院(郧阳区中医院)体检,体检结论“合格”。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持《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表样见附件4或5,A4纸型双面打印,并填好个人信息和张贴照片。体检由申请人自行安排,要在现场确认前体检。联系电话0719-7223120。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单位名称要与网报系统中所填单位名称一致。空白表应提前从《2017年郧阳区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下载包中下载附件6,A4纸型单面打印。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网上提示要求进行网报。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郧阳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郧阳区教育局”。
(2)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十堰市教育局” ,确认点选择“郧阳区教育局”。
2.上传提交电子彩照时,必须是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要求114×156像素、jpg格式、20K以内。
(二)现场确认
1.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