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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珠海香洲区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香洲区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香洲区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

  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考试的考生们,可以拿到教师资格证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珠海香洲区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珠海香洲区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16年申报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我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7年1月3-6日,9-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领证地点: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212室(地点:新香洲翠福路66号,联系电话:6296027)。

  

三、注意事项:

  1.凭“教师资格受理凭证”及个人身份证领取证书。

  2.委托他人领证的,还须出示双方身份证。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指定时间前往领证。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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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香洲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测试时间 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测试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广东珠海香洲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香洲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将于3月18日(周六)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请各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新香洲翠福路66号)候考、测试。逾期不予补测。

  一、上午测试科目:

  初中体育、小学体育、初中音乐、小学音乐、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信息技术、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数学、初中历史、初中思品。

  注:参加上午测试人员,请于8:30时前,到一楼电教室集中候考。

  二、下午测试科目:

  初中美术、小学美术、小学语文、幼儿园、小学英语、初中英语。

  注:参加下午测试人员,请于2:30时前,到一楼电教室集中候考。

  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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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洲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6下半年广东香洲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香洲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

  2016教师资格证考试迫在眉睫,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秋季广东香洲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讯息,请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2016下半年广东香洲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符合免考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范围等有新的变化。为做好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口在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在市及相应的区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9月12日—10月12日,体检指定医院为香洲区人民医院(地址: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8号,联系电话:8661607)。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间为:周一——周六8:00-12:00时(节假日除外)。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片(照片与网上申报所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及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照片同底)。《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统一在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须张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请申请人员在具备其它各项认定条件后,再做体检。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申请认...

2017春季广东珠海香洲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珠海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面试合格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春季广东珠海香洲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春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口在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在市及相应的区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或为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口在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第一阶段:2月27日—3月27日;第二阶段:6月3日—7月3日。体检指定医院为香洲区人民医院(地址:珠海市前山兰埔路178号,联系电话:8661607),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需空腹进行,体检时间为:周一——周六8:00-12:00时(节假日除外)。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片(照片与网上申报所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及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照片同底)。《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统一在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须张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请申请人员在具备其它各项认定条件后,再做体检。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下载

  小编整理了《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希望对您有帮助,祝考生们考试取得好成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 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点击下载(百度网盘):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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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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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证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欢迎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个别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有所调整,如在河北省,这三类教师资格已经改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所以认定权限以各省份的规定为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但在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这四个直辖市,这三类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高校拟聘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此办法不适用于已经毕业的人员)。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哪里申请,需根据本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因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政策还需按照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还会设立现场确认点,用于申请人前往提交纸质认定材料。现场确认点受理的人员范围和受理时间由认定机构规定,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对照和区分,选择自己所属的确认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去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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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淮安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淮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本文“江苏淮安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24号)和省教育厅《江苏省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我区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一种类型、一个学科的教师资格。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原件,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请登录江苏教育网查询苏教师〔2002〕59 号文件)。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六)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七)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

2017年北京密云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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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2017年北京密云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秋季)],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教师资格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北京密云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秋季)

  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部署,现将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9月12日—16日(周二至周六),每天7:00—24:00;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确认材料

  1. 时间:9月20日—23日(周三至周六);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 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123室(密云区新南路103号)

  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受理确认所需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请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相关规定。此外,提交材料时还需注意:

  (1)申请人应本人到场进行确认。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粘贴。

  (3)照片背后需写明姓名、申报资格种类。

  (4)申报者请将材料装入纸制档案袋(一律用新袋),封面写明姓名、申报资格、联系电话,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转借、复印。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10月16日—17日(周一至周二)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需要他人代办的,须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及工作详情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10—82089125

  密云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10—89039359

  原标题: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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