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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解读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
陕西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97条,重要河流有渭河、汉江、丹江、泾河、延河、北洛河、黄河、窟野河、无定河、伊洛河、嘉陵江等,河流治理任务繁重。实施方案明确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还规定了规划编制、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面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严格执法、完善法规九大任务,强化考核监督、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问责考评、落实长效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陕西省总河长为娄勤俭、胡和平。副总河长为毛万春、冯新柱。8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成员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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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2月10日上午,陕西省河长制启动暨无定河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在西安渭河河畔和榆林绥德无定河防洪工程施工现场以视频会形式同步举行。省委书记娄勤俭宣布启动,省长胡和平作动员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秘书长刘小燕出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主持,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发言,副省长冯新柱布置工作。
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副省长冯新柱任副总河长。八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省委书记娄勤俭任渭河河长,省长胡和平任汉江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任丹江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任泾河河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任延河河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任渭河西安段及昆明池河长,副省长张道宏任北洛河河长,副省长冯新柱任黄河陕西段河长。
胡和平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的区域治水方略,坚持系统治理、柔性治理思路,围绕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在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胡和平强调,启动无定河综合治理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全省三大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榆林市转型持续发展的实际行动。要坚持安澜、生态、绿色原则,处理好无定河整治与城镇发展、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实施水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景观修复、水流域管控五大工程,把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