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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2015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通知

秦皇岛会计从业资格证 河北会计从业资格证

  秦皇岛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们,你们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过了吗?你们知道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吗?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2015河北秦皇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5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选择市辖区、海港区和高新区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于2015年11月3日起,到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红旗路233号政务服务大厦)二楼财政局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选择其他辖区报名的考生请到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另外 ,在市区报名中级考试的考生请到市财政局603房间领取成绩通知单,在县区报名中级考试的考生请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成绩通知单。

  2015年11月3日

  会计从业证书什么时候领取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需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会通知考试合格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适当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考试通过人员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通过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即可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新旧衔接规定也明确指出,有关地区(部门、系统)可以通过要求考试通过人员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取证书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考试通过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内容,记载、更新从业档案信息。

  由于会计人员流动频繁,有关信息需要更新,以便于管理,73号令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并对定期换证的时间、需要提交的材料、应当履行的手续等做出明确要求。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注意: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证书办理时间略有不同,请即时关注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及当地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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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统一题库。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后当场显示成绩。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20日内在报名统一公布。

  根据河北财政厅2015年度会计从业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得知,考试成绩公布后六个月内,通过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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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河北会计资格证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衔接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

  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但可以通过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

  (三)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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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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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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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可到当地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系统或当地会计管理网站中进行查询。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各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衔接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

  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但可以通过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

  (三)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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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焦作2014年12月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安排》中可知:

  12月份考试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11月25日(上午9点)——11月26日;

  2、考试时间:12月6、7、13、14、20、21日

  报名方法: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进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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