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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衔接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

  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但可以通过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

  (三)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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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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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4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证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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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可到当地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系统或当地会计管理网站中进行查询。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各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衔接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

  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但可以通过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

  (三)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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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证 调转等所需手续通知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所需手续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规定,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对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手续作出以下规定: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手续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开具的调转登记表

  4、齐齐哈尔市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介绍信、工作证明)

  5、2张1寸彩色照片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手续需携带:

  1、身份证件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3、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原件

  4、跨省调出户籍不是齐齐哈尔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下列三项中任意一项:

  (1)社保部门开具的在齐齐哈尔缴纳三险证明之一

  (2)齐齐哈尔院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齐齐哈尔居住证明

  代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的,除上述材料原件外,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证

  遗失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需本人,不得代办。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补证申请书

  3、2张1寸彩色照片

  4、齐齐哈尔相关媒体发布的遗失公告材料

  四、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变更

  会计从业资格证个人信息变更,需带变更项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时间:

  每周四下午(13:30—17:00)

  地点: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会计局(609室)

  联系电话:0452-2400527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会计工作管理局

  齐齐哈尔历年真题及预测试题栏目会计基础

2014年清远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办法

清远会计从业资格 2014清远会计从业证申领办法

  以下广东清远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步骤由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上申请预约(预约时间应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

  登录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站,选择“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申请”→“填写申请表”:

  1.选择要申请的行政区划,先选择地市行政区划,再选择受理行政区划,然后点击“下一步”;

  2.选择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系统自动读出,选择申请人来源,系统会根据其报名人所选择的来源,显示出不同的内容供报名人员填写,点击“下一步”;

  3.请正确录入个人详细信息,带*的为必填项,上传照片位置在页面上方,根据个人需要选择预约日期,完成页面信息填写后拉至页面下方点击“下一步”;

  4.个人信息汇总。如果申请信息发现有填写错误,请点击“上一步”修改申请信息。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请点击页面下方“提交”按钮并确定;

  5.成功提交完毕后,请牢记您的受理号等有关信息,点击“打印预约申请表”,进行打印,或点击“退出”,返回从业办理主页面;

  6.打印受理单。选择“从业资格申请”→“打印受理单”。按页面提示填写证件号码、预约申请号和密码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打印页面, 按页面提示点击图标“”打印受理单。

  二、现场审核领证

  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基础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毕业证、工作证明等);

  4.近期同一底片标准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必须与基础信息表同一底片);

  5.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得专业知识考试(《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或技能知识考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成绩的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办理领证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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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制度介绍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年审 会计资格证年审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制度介绍,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资格证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制度: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期会计证年检实行定期每二年进行一次年检制度。湖北省财政厅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4个小时的继续教育,二年共计48小时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年检学习,即会计证每二年会计继续教育一次,连续2个周期会计证书不继续教育者,会计证将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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