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株洲上半年会计考试证书申领公告由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2014上半年株洲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2014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合格考生必须在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11月19日期间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合格考生点击下面“证书申领”栏目入口真实、完整地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后,准备以下材料:
1、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
合格考生带齐上述材料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必须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存档。
合格考生应当本人前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领取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除持有上文所列的材料外,还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项及期限,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到委托人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必须留存委托人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并装订存档备查。代理人仅限代为一人办理领证事宜。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点击查询:合格人员证书申请表(略)
点击查询:本人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略)
附:本县(市)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株洲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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