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沧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区各中学:
现将2014年沧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沧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2014年沧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的精神,落实好全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体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体育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调动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的学生。
三、考试收费
2014年体育考试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10元)。
四、组织管理
(一) 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高度重视中考体育工作,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体育、 普教、招生、纪检、安全部门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下设中考体育考试办公室(即体考办),负责体育考试的具体工作(不得由学校自行组 织),并制定具体的中考体育实施方案。各县(市)中考体育实施方案、具体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情况务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武术体育科备案。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紧密协调相关科(股),及时解决体育考试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中考体育如期、有序进行。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要加强对体育考试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中考体育进行巡视。
(四)市区中考体育由市体考办直接组织实施,在全市统一的时间段内进行。
五、考试时间、项目及分值
(一) 考试时间:
各县(市、区)在4月23日-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