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14河北高考体检栏目,提供与2014河北高考体检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4年河北高考体检时间公布入口

高考体检 2014河北高考体检时间 2014河北高考体检项目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小编提醒2014年河北高考生,2014年河北高考各项工作已经启动,高考体检是高考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到高考志愿填报、高考专业录取等,故而需要提前知晓高考体检的相关事项。2014年河北高考体检时间及通知暂未公布,一旦公布,将在此页头条显示,希望对您备战2014河北高考有所帮助,祝您复习顺利,考试高中!



  延伸阅读:

  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县市区招生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县市区招生办与体检医院(体检站)联系复查。

  主要检查项目(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2014河北高考信息汇总频道

  2014年全国各省市高考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与2014河北高考体检相关的高考体检

2016河北高考体检

高考体检 河北高考体检 2016河南高考体检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河北高考体检,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河北高考体检

  1.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应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有关文件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招委普 [2010]9号)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各类单招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否则不能进行录取备案。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或在得到本人体检结论5天内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由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检结论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体检结束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2.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部队院校的面试和身体复检以及公安院校的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工作具体按省有关文件办理。其他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的面试等工作按有关文件执行。

  4.各高校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体检、面试的有关规定,不得改变体检、面试标准,未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组织面试。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提醒考生考后关注河北高考分数线、河北高考成绩查询、河北高考志愿填报、河北高考录取查询信息:


与2014河北高考体检相关的高考体检

2015年河北高考体检通知

高考体检 河北高考体检 河北高考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近日,《河北2015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身体状况检查和面试

  12.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应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有关文件以及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招委普[2010]9号)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需进行体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或在得到本人体检结论5天内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由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检结论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体检结束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13.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4.部队院校的面试和身体复检以及公安院校的政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工作具体按省有关文件办理。其他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等学校的面试等工作按有关文件执行。

  15.各高等学校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体检、面试的有关规定,不得改变体检、面试标准,未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组织面试。

  进入河北高考网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河北2014年高考体检时间及要求发布网址

高考体检 2014河北高考体检时间 2014河北高考体检项目

  2014年高考各项工作已经启动,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全程关注河北高考多年,为您提供2014河北高考报名时间、河北高考录取分数线、2014河北高考报名入口等最新信息。高考体检作为高考当中的重要一个环节,至关重要。2014年河北高考体检时间暂未公布,一旦公布将会在一下链接中显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考体检注意事项一:体检程序早知道

  高考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县市区招生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县市区招生办与体检医院(体检站)联系复查。

  高考体检注意事项二:体检前注意饮食,不要服用保健品

  体检前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情况。平时要测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等。

  高考体检注意事项三:感冒要主动说明

  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考生还要注意检查体检表所列项目是否已检查完毕,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单项体检...

2013年河北省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

高考体检

  从河北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含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和地方院校国防生的军检初检)统一要求在3月12日~4月4日完成,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招考生和单独招生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教育考试院还要求今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担任体检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据悉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含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外加胸部透视及检查肝功能的转氨酶检测等。


  1. 如何看懂体检结果?

  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分为三种: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另外,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高校不能以此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是根据高中毕业生的生理特点,体质状况及高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制定的。在报考志愿时,除根据个人体检结果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条款外,还一定要参考所报高等院校《招生章程》(点击查看)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

  2. 哪些院校及专业有身高方面的限制?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具体要求请查看院校当年招生章程(点击查看...

2014新疆高考体检时间

高考体检 2014新疆高考 2014新疆高考体检时间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通知已经公布,各地体检时间4月15日起,最迟在5月15日前结束,考生可前往所在地招生教育网查询具体时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领导。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体检的各项工作。各级招办要与本地卫生部门一起成立高招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应急预案。要做好体检期间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教育参检工作人员和学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及要求,确保体检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参检医务人员的选拔培训。各单位要把选拔参检医生作为加强今年高招体检工作的首要环节,坚持标准,把住关口,确保选拔的体检医务人员思想素质良好、业务技术熟练、具有专业技术资质。体检工作开始前,要集中组织参检医生及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认真学习我办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学习招生体检工作政策,掌握体检规定、方法及有关要求。对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医生,一律不得参加今年的高招体检工作。

  三、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督查指导。各级招办要会同本地卫生部门认真做好对体检工作的指导,确保体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体检期间,要深入所属体检站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和纠正体检中出现的问题。要注意做好体检学生的隐私保护工作,特别是对残疾学生和体检医师认为有必要单独体检的学生,应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全省高招体检工作展开后,我办将派体检工作巡视组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现场巡查、督导。

  四、确保体检结果准确可靠。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设置体检站,配齐必备的体检器材,合理安排体检科室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规范体检工作程序,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按职尽责,落实体检医生、科室负责人、主检医师“三级检诊”负责制,确保所有体检项目操作规范、表述清楚、结论准确。要积极推进体检工作的信息化,有条件的要使用网上采集体检信息的方法模式,确保体检信息完整、准确,实现体检信息的网络化管理。要坚持高招体检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把体检过程中出现的漏检、错检问题以及体检事故作为各地招生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高招体检准确有效。

  五、切实做好补检、复检工作。各体检单位要对因病或其他原因缺检的考生认真进行缺检登记,并报县级招办以便安排补检。体检结束后,要及时打印体检表,严格落实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制度。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从当日起三日内提出专项复检申请,复核程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要求执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尽快妥善安排今年的高招体检工作,3月25日前将体检时间安排以邮件形式发至我办普招处。原则上,各地的体检工作应在4月15日以后展开,于5月15日前结束。

2014北京高考体检时间

高考体检 2014北京高考 2014北京高考体检时间

  以下2014北京高考体检时间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近日,从北京市2014年高招体检工作会上获悉,3月1日至20日,北京市今年高招体检将分区县在各指定医院同时进行,体检结果4月20日起可在网上查询。

  今年,市卫生局确定北京市体检中心等23家医疗单位为高招体检机构。除首钢矿山医院(河北迁安)因条件所限尚未开通体检网络外,其余22家机构已全部实现体检网络化。

  北京市体检中心还安排了全市补检,时间为6月9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2层)。

  北京市体检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前一天要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宜清淡,保证充分睡眠。上午体检的考生早晨要禁食;下午体检的考生可进少量清淡早餐,在上午9时后禁食,可饮用少量白开水。视力不好的考生体检时建议佩戴框架式眼镜,而听力不好的考生如戴助听器,要提前向医生讲明。

  4月20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查询本人体检结果,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15日至30日。

  2014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2014北京高考信息汇总频道

  2014高考体检常识及问题汇总

...

河北2015年高考体检时间发布

高考体检 高考体检时间 河北高考体检时间

  高考体检是每个考生都要经历的,不同的省市体检的项目有些不一样,不仅仅是项目,时间也是不一样的,根据河北历年高考体检时间来看一般是在2月-3月这段时间,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河北高考体检时间以及2015年河北高考体检工作通知,希望大家能够密切关注本网站!

  点击查看2015年河北高考体检时间

  点击进入2015年河北高考体检通知发布入口

  小编提醒:在体检之前不要参加比较剧烈的运动,保护好自己的身体,适当的增减衣服来适应天气的变化,避免寒气入侵,如果你有过手术,一定要带上证明,饮食方面要清淡,不要吃过于油腻的东西,对胃照成负担,一定要好好的休息才能以最好的状态去面对体检!

  小编为您精心推荐:

  2015年全国高考体检通知汇总

  高考体检要求及专业限制解读

  高考体检常识及问题汇总

...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