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绍兴市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的实施意见
越城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2014年绍兴市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教育强市,打造优质教育之城”的工作主题,不断完善符合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和“减负”,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根据国家《课程标准》、《2014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及《2014年绍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文化考试补充说明》命题,试卷卷首冠以“浙江省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绍兴市卷)”。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试卷整卷难度系数为0.75左右。
(2)命题要重视能力立意,联系学生生活实际。适当增加综合性、探究性内容,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
(3)命题要体现一定的地方特色。联系绍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地域文化特点,引导学生重视地方课程的学习。
(4)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
(5)英语考试中继续实行听力考试。
(6)数学、科学考试允许使用省教育厅推荐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科学计算器或其他符合教学要求的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2015年起将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
4.学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10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计满分为77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开卷考)各100分钟。
5.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14、15日、16日(上午),两天半。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与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包括优惠加分)统一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条件。省级重点高中并轨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应达到2A3P及以上;省级重点高中择校生、特长生,在综合素质测评的五大项中,“道德与修养”必须达到P等及以上。具体测评办法按《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绍兴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教〔2008〕81号)执行。《绍兴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四、关于随迁子女初中升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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