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贵阳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整理发布,以下是公告的详细内容请注意查看!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97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1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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