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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15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5司法部考试动态 司法考试时间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提醒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希望大家及时备考,信心满满的参加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

与2015司法考试动态相关的司法考试报名

2015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司法考试试卷 司法考试

  2015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广大考生整理分享2015司法考试试卷结构给2016备考考生做参考,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预祝2016司法考试考生们能有一个好的成绩。

  2015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各科分值、题型、题号分布概览

  试 卷 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8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8分);

  9——15题:法理(7分,其中第9题为法律格言的理解题);

  16——18题:中国法制史(3分);

  19题:外国法制史(1分);

  20——26题:宪法(7分);

  27——31题:经济法(5分);

  32——34题:国际法(3分);

  35——39题:国际私法(5分);

  40——44题:国际经济法(5分);

  45——50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6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55题:法理(10分);

  56——57题:中国法制史(4分);

  58题:外国法制史(2分);

  59——63题:宪法(10分);

  64——73题:经济法(20分);

  74——76题:国际法(6分);

  77——79题:国际私法(6分);

  80——82题:国际经济法(6分);

  83——85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6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88题:法理(6分);

  89——91题:宪法(6分);

  92——96题:经济法(10分);

  97题:国际法(2分);

  98题:国际私法(2分);

  99——100题:国际经济法(4分)。

  试 卷 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1题:刑法(20分);

  22——38题:刑事诉讼法(18分);

  39——50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2分)。

与2015司法考试动态相关的司法考试动态

【北京】2015司法考试查分入口

北京司法考试查分 北京司法考试成绩查询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提供:【北京】2015司法考试查分入口,预祝大家通过司考!

  北京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尚未开始,根据历年司考情况,预测2015年北京国家司法成绩查询入口11月中旬开通。

  广大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考试中心网站和中国普法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具体查分网站如下: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一:

中国司法部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二:

中国普法网成绩查询入口

  从近几年司法情况看,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地区分数线315分,查看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汇总

  

2015司法考试各科复习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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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司法考试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大家复习的怎样了呢?为了大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得到最好的复习效果,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5司法考试的各科复习技巧,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理论法学(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这一部分于考生来说,往往是想看看不完,想背背不下,想押押不到的内容。小编结合理论法学注重宏观架构的特点,给出各科复习方法建议,无遗忘并发症,得分见效快。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卷一和卷四历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察的主战场。卷一部分的选择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察,侧重于对三大本教材上表述的理解,因此建议结合真题来进行记忆和理解。卷四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察,其材料多选自会议精神、讲话等,多具时效性。卷二和卷三中也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其他学科一起考察的微量题目,旨在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领导作用。建议大家利用平时琐碎的时间,将讲义的一切提纲性内容背诵一下,为卷四材料题提供答题思路和素材,在书写时注意抓住关键、分点表述。

  2、宪法

  司考对宪法学的考查,侧重于对法条的记忆,对理论的考查力度较小。从宪法典整体结构看 ,主要集中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第三章“国家机构”上,历年宪法修改的内容也是考试的重点。此外,考生需要关注新出台的“国家宪法日”和《立法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宪法部分在中后期复习阶段开始记忆背诵,此外,真题也不可偏废,只有在学法网题库多做真题才能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3、法理学

  司考卷一和卷四都将涉及法理部分的题目,从历年的法理学命题特点来看,法的运用和法的演进逐渐成为出题的重点。如法的概念和价值、法的要素、法的渊源、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的适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的发展、法的传统、法与社会等考点,均在历年试题中以各种形式考察过。司法考试对法理学的考察,通常是结合案例,从不同的角度考察知识点,因此建议在记忆背诵知识点的同时好好利用学法网题库内的真题进行检测,看自己是否已真正掌握相关的考点。

  4、法制史

  法制史分为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在中国法制史中主要以中国古代立法、古代民刑制度、古代司法制度、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为重点,其中考的较多的是西周、秦汉以及唐宋的相关知识。外国法制史中最重要就是罗马法以及英美法与大陆法的比较。法制史属纯记忆性的学科,因此建议放在复习的中后期复习。法制史里的真题重复率相对不高,但还是要通过在题库做历年真题感受一下难易度,找到“题感“,把重点放在讲义和专题讲座上,运用零散时间进行累计记忆。

  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大纲以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教材做了全面修订,重点修订的考点有:第一章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中的“司法独立”(将“司法独立”修订为“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司法改革、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第一章第三节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的“...

2017司法考试备考指南:了解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备考指南 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备考指南:了解司法考试,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备考指南:了解司法考试

  第一,司法考试ABC证说明

  A类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A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职业。

  B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B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C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第二,报名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教育即可,不要求有学位,不受专业限制,本科学历含:统招、自考、成考、函授、网络本科,其中党校本科不能报考,如果你的户口在放宽地区,那么学历是法律专科即可,放宽地区查询。

  第三,考试科目(总计15门法律)

  共4卷,每卷150分,总计600分,360分过关。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6个案例题、2个写作题。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第四,司法考试报考安排

  司法考试每年大约在5月底发布考试大纲,6月上旬—6月底网上报名,现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取消了现场确认,一般安排在9月份的第三个周末考试。

  第五,司法考试指定教材

  司法考试官方指定教材全名为20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共三卷)。

  第六,关于通过率的问题  

  各位报考的学员无需关注通过率多少,自己尽最大的努力学习就行了,通过率对你来说只有一种可能,要么是通过,要么是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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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如何从容备考

司法考试备考 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司法考试

  走在司考这条路上注定是不平凡的,酷暑难耐。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的2015司法考试如何从容备考。希望可以给您提供帮助。

  记得去年曾经看过这样一篇报道:“一男子疑因司法考试未通过,压力过大跳楼身亡。”看到之后感觉很震惊,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陨落”了,真的替他感到惋惜,替他的家人难过。在2015年司法建设工程教育网幕已经开启的时候,想跟准备2015年参加司法考试的朋友谈一下司考心态的问题。

  2002年始司法考试开始改革,法官证、检察官证和律师证三证合一。含金量的增加显而易见,随之而来的是试题难度的增加和考试通过率的下降。虽然个别年份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有所回升,但是,总体而言通过率都维持在15%左右,这也就意味着每年没有通过的考生远远多于通过的考生。

  而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通过司法考试是进入社会的敲门砖。而在几年前是禁止在校本科生参加司法考试的,因此很多法本学生毕业之后便等于失业,将精力放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上面,并倾注全部精力进行复习。但是通过的却寥寥无几。很多考生在准备了好几年之后还是没能通过司法考试。此时回想自己的司考之路,废寝忘食却屡屡受挫,毕业数年却碌碌无为,无形中增加了自己的精神压力。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特别是往届考生更是如此,将未通过司法考试上升到很高的高度。

  在此奉劝各位考生积极备考,珍爱生命!调整好心态,从容的备考。大家不要将司法考试看的过重,很多人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是从事的却不是法律的职业,司法考试证书成为一种摆设。同样也有好多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拿着司法考试证书却屡次碰壁。

  调整好心态,从容的备考。过犹不及,不必患得患失。经过辛勤的复习,通过的考生可喜可贺,没有通过的也不要气馁,得失皆坦然,犹如泰戈尔所说“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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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示

2015江西司法局司法考试 江西司法考试时间 江西司法考试报名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温馨提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司法部在9月21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4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9月24日晚20时至9月28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154号公告》,现就江西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司法部公告,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具有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的户籍为准。

  我省放宽报名学历地区为41个县(市、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所指法律专业范围为37个,详情请登录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①经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本科批次录取;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生;③2016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关于报名条件的具体要求

  1.报名人员应当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报名。

  2.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并说明原因。考试合格后,在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全部单科成绩已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

2015江苏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5江苏司法局司法考试 江苏司法考试时间 江苏司法考试报名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温馨提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考试内容、方式、科目、试题参考答案异议等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54号)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  48号),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现就我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对于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应当具有的法律专业知识的程度暂不作要求);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我省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5、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关于报名身份条件的具体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6年应届毕业。普通高等学校作出延长学籍决定至201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还应具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延长学籍的证明。

  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司法部公告中明确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2、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其学历统一填写“本科毕业”。考试结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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