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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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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助学贷款续贷时间

  一、政策解读

  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保证2017-2018学年生源地贷款顺利开展,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应由高校、生源地教育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于8月底前完成。其中,高校负责核实贷款学生在校信息,于6月底前结束,生源地教育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于暑假期间进行续贷审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68号)文件要求,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络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手续。除此之外,不少省份另行制定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工作要求,要求学生提供在读证明、学宿费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黑龙江、云南、江西、福建、河北等省份由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工作要求各不相同。

  4到5月份你需要到学校报名进行资格审核,然后于7月20日至8月1日之间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打印出2份申请表,回生源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8月1日以后至9月20日之间和你的共同借款人拿着相关材料一起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完毕后拿着贷款受理证明开学后立即交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到这,你的贷款手续就算办理完毕了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流程:

  1.准备国家助学贷款各项申请材料

  2.在贷款办设立的点审核贷款必备材料

  3.网上填写申请

  4.学院辅导员审核

  5.学生处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审核

  6.学生处统一打印贷款材料

  7.学生处组织贷款现场,贷款同学签订贷款合同

  8.中国银行审核贷款材料

  9.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10.每学年开学初续签贷款借据

  11.若发生学籍变动(休学、停学、退学等情况)、须提前告知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须申请终止贷款并还款,学校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12.学生毕业前办理还款确认、展期等手续

  13.贷款同学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利息及本金.

  贷款必备材料:

  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大头贴则由于容易褪色,不能作为档案长期保存,所以绝对不允许交大头贴,只能交彩色证件照)

  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开的贫困证明无效.并注意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贫困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① 证明上须清楚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措辞含混者不予承认。(比如有的证明写某人无业,而正在读书的同学一般无业,所以这是无效的证明)

  ②贫困证明中必须包含贷款同学本人的姓名。

  ③农村同学的贫困证明至少加盖乡、镇级别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公章,城市的至少加盖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公章。级别更高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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