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中央音乐学院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硕: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微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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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微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很多费尽心力追求来的东西,后来发现,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青春,是一场与自己的战争!若干年后回忆起争强好胜的那些年,其实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份成长的动力。考研路上一定要坚持下去,出国留学网考研招生简章频道为您首发2015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高校和“211工程”建设学校,1950年始建于天津。原隶属于中国文化部,2000年归属教育部。
学院设有社会音乐教育部和海内外社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推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学院还附设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和环球音像出版社等机构。中央音乐学院形成了集音乐教育、表演、创作、研究、出版、社会音乐教育为一体的,专业设置比较齐全的高等音乐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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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微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以下2016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央音乐学院2016年全国统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1、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四、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统考科目成绩及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其他科目成绩不低于学院的合格分数要求;随后按“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分配方式以总分成绩高低排名,若总分成绩并列,则按主科成绩排名;录取总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限;在录取阶段,“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
注:“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于专业主科考试前公布。
(三)一个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新生不超过3名。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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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请点击附件查看我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考生如从其他渠道获取标称我院招生简章,我院不对其内容负责解释。
我院2015年专业考试将使用“银联在线支付”在网上支付考试费,请考生或家长提前到银行预留手机号或开通网银(详询95516或开户行)。另,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标准证件照的电子照片(建议白底),以免耽误报名。
点击查看附件:
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pdf
音教复试钢琴曲目.pdfpdf
特别提示:我办负责我院本科招生有关工作。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情况,请咨询研究生部。
各路考研大军还在不停的奋战中,随着考研人群的越来越多,要想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决心,考研的路是艰辛而枯燥的,出国留学网为奋斗在一线的考研“将士们”加油,祝你们凯旋而归!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8月30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1、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见下表:
2015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在大家的期待下终于出炉了,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大家提供2015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报考有所帮助。
2015年中央音乐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音乐学系目前已建立了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世界民族音乐理论及音乐艺术管理6个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多媒体教学工作室、佛教音乐文化研究室、音乐心理研究室、民族音乐科学技术实验中心四个研究室。另附设中央音乐学院远程教育学院认证课室。各专业所设课程的总和已达80余门。这些理论课程中,有许多在国内属唯一开设。所有主干课程(含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均具有多媒体教学的能力。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师多年来在科研上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也获取了丰硕的成果,从建系至今已出版和发表的专著、教材和论文近万部(篇),许多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外音乐学学科建设的空白,并被全国其他艺术院校所采用。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2.应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获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水平合格证书。
二、报名、考试
(一)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本院一个专业方向。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科目:
1、初试:专业主科;
2、复试:专业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但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考试在本院(北京)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四)音乐教育学院、管弦系各专业及作曲系作曲专业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式改革试点,采取“专业主科考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专业方向按原方式考试)。
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式改革试点的专业方向面试要求如下:
1、音乐教育学院:考察考生的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钢琴能力及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掌握。
2、管弦系各专业:(1)考生介绍音乐学习经历;(2) 阐述所修专业知识;(3)对在中国开始的专业学习有哪些期望。
3、作曲系作曲专业:(1)考生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 (2)说明自己对当前国际上重要作曲家有怎样的了解;(3)对于将在中国开始的学习有怎样的期许;(4)针对学生笔试或提交的作品提出相关的问题。
注: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三、录取与入学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录取手续按录取通知要求办理。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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