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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2022年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院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招生章程,对该校感兴趣的快来仔细阅读了解一下吧!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西路19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外语语种不限。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生·学年(皖价费〔2006〕240号)。

  八、奖助措施: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向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学院奖助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对孤儿实行学费减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就业工作:学院根据学生所学专业推荐就业。学院就业工作先后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和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即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等诸多荣誉。

  十、招生监督工作:接受省厅和社会监督,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电话:0554-6808558。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54-6808022、6808829、6808768

  传真:0554-6808829

  网址:

  邮箱:54214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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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邮编:232007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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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有府东路校区和瓯江口校区两所校区,学校为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合法权益,特结合相关法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本招生章程,想填报该大学的快来看看吧!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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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学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邮编:232007

  五、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分情况下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成绩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和所填专业相近原则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按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生源地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学院奖助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获奖、助面达20%以上,同时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就业: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学校是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2012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即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院长应邀在教育部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十、招生监督工作: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4-6806219。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54-6808022、6808829、6806915

  传真:0554-6808829

  网址:http://www.ahgmedu.cn/

  邮箱:gmzs@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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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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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1 浙江省招生代码:0044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六、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七、招生区域:2016年面向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河南、新疆、云南、甘肃、内蒙古、湖南等1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八、录取规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录取具体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对于浙江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

2.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

5.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九、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十、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8321500、88313369

(二)传真:0577--88313369

(三)联系地...

2022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2022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为今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权益,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本次招生章程,章程具体的说明了该校今年的招生要求,感兴趣的一起来看看吧!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高教基地,邮编:23001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招收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招生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选择纺织服装类的数字化染整技术专业就读;有色盲、色弱、听力障碍的考生不能报考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专业。

  4.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学校的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M,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80M。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须知:

  1.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2.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一整套学生奖励与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资助。

  (1)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实行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美、劳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

  (2)特困补助:学校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3)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积...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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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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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2014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791  浙江省招生代码:0044

二、校址(含校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六、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七、招生区域:2014年面向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河南、新疆、云南、甘肃、内蒙古、湖南、江苏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八、录取规则:

(一)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坚持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 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录取具体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对于浙江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即先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

2、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

5、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九、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公办学院收费规定,学费6000元/学年(其中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学费7800元/学年)。

十、在校学生经过学校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企业助学基金等资助政策。

十二、招生咨询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7-88321500 

(二)传真:0577-88313369

(三)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邮编:325003  

(四)E-mail地址:zsb@mail.zjitc.net

(五)院校网址: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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