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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2022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

  宿州学院是安徽省属综合性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设有15个二级学院,64个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八大学科门类,是省属的示范性高校,下面是该大学具体招生内容,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宿州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教育园区校区);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体制。按照 “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二)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三)录取规则。

  1. 除相应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调档比例为1:1。

  2.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进档后,专业(或大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他尚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宿州学院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建议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6. 与美国卡斯尔顿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招生参照安徽省本科二批普通理工类录取规则执行,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因部分课程采用纯英语教学,且后期赴美学习有英语语言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具体招生情况参阅《宿州学院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7.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8. 招生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应、历届之分。

  9. 艺术类录取规则:

  艺术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

  安徽考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时,须根据专业方向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模块的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舞蹈方向按“模块四”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湖南省投放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本科批,参与平行组投档、录取,录取规则为文化、专业均达...

与2022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是一所专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为今年招生工作顺利特制定了本次招生章程,以此章程为基础面向全国各省开展招生工作,下面就来跟小编来了解一下该学院招生的具体要求吧!

  宿州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马鞍山大道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4、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5、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当出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区、市)投档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区、市)投档时未排序,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学校介绍: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营利性航空类高等职业院校,全称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七、颁发证书:我院各专业毕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毕业时颁发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与2022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2022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坐落在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院始建于1950年,开设了50个专科招生专业,是致力于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该学院现面向全国各省开展招生工作,感兴趣的快来了解一下吧!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4、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5、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皖价费〔2006〕259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7-3603554

  邮编:234101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符路

  网址

  E-mail: szzyzsb@

  九、其他须知:

  1、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学院设立的一、二、三等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获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2、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岗位。

  3、学院全面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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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宿州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宿州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宿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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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

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宿州学院2016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宿州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宿州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宿州学院2016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

  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录取专业时,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与专业一致的单科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他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5、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7、艺术类招生:我校在江苏、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六、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 历 证 书 种 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7-3685022(暑假期间)

  0557-2875361、2871081(其余时间)

  传 真:0557-3685022(暑假期间)

  0557-2875360(其余时间)

  校园网主页: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jc.ahszu.edu.cn/zs/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zxyzjc@163.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宿州学院招生(szx...

宿州学院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宿州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宿州学院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以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宿州学院2018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东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西校区)

  五、录取规则

  1.我校录取总原则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网上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招生录取规则执行;未实行平行志愿的,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考生进档后,录取专业时,按照 “专业清”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考生,再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在服从调剂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5.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科目安排教学。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7.录取时,无应届生、历届生区分;无男女比例限制。

  8.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六、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八、奖助措施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具体奖助措施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7-2871227

  九、毕业生就业工作措施 我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同时学校也非常重视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的建设,定期举办大、中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名列省属同类高校前列,先后五次被评为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十、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

2017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宿符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限制。

  4、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5、录取方式: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专业志愿顺序满足专业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相关志愿满足考生要求。

  (3)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志愿相近专业满足要求。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57-3603554

  邮编:234101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符路

  网址: www.szzy.ah.cn

  E-mail:szzyzjb@126.com

  九、其他须知:

  1、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学院设立的一、二、三等奖学金等,最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获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2、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岗位。

  3、学院全面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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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枣庄学院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65个本科招生专业,18个专科招生专业,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其中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学校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普文、普理)类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二)体育类专业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等专业使用相对应的山东省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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