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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学院高考本科招生简章【通知】

衢州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202衢州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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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学院高考本科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衢州学院章程》,结合衢州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衢州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488。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衢州学院。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专科及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录取及入学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浙江、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师范,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报考商务英语(高职)专业的学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分数段(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数控制在相应分数段(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2.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有关规定,学校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对进档考生专业实行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浙江省、山东省考生必须同时满足选考科目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学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衢州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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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传媒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2015年浙江传媒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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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系别 学制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 260 音乐教育系 四年
音乐学 20 音乐学系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3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教研室 四年
电子音乐作曲 10 音乐工程系

2013高考招生简章: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国际关系学院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国际关系学院。

  第三条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第五条主管部门:教育部。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基本学制四年。本科毕业且经学位审核通过者,由学校颁发国际关系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国际关系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讨论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规模。

  第八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具体领导,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处理和决策。

  第九条国际关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也是招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职责包括:

  1、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国际关系学院2013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校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五条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第十六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3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海南省和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由当地省招办通知。其他省份考生2013年不组织面试。

  第十八条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

2017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哈尔滨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0242

  五、办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费用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成绩由高到底排序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政策考生以高考实际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三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完成计划,再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是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

2015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系别 学制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 260 音乐教育学院 四年
音乐学 20 音乐学系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2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教研室

2015年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1953年由广东华南文艺学院、湖北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术专科学校等三校合并而成立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其前身。1958年学校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曾为国家文化部部属高校,现为广东省省属高校。

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

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

2010年被广东省确定为省级博士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中国画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艺术与人文学院、城市学院等8个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本科教育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教育、文物与博物馆学、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等28个专业,54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的“美术学”、“设计学”为省级攀峰重点学科(一级学科),美术理论与批评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二级学科)。“绘画”、“工业设计”、“雕塑”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工业设计”是教育部确定的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业设计类专业协同育人平台”获批为广东省首批协同育人平台;“美术学”等4个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等5个专业被列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水彩画、雕塑创作、创作(油画)、设计基础——创意表达、广告创意等5门课程被评为“十一五”省级精品课程,“广告创意的社会责任”、“中国工笔人物画写生讲堂”等2门课程获“十二五”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立项,“空间设计形态基础”等9门课程被列为“十二五”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范围。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2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1个、校外实践基地40个,为我校的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是“广东省高校美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历届会长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美术)培训基地和广东省美术与设计教育培训中心。

学校现有昌岗和大学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64亩,总建筑面积36.25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藏有大量珍贵的艺术类图书、期刊及仿真印刷品、拓片和线装珍本。现全校藏书量约47万册,电子图书22.6万册,数据库27个。学校拥有展线总长约2000米的3座美术馆和1个面积1050平方米的雕塑展场。学校馆藏有唐代以来各个朝代的艺术珍品和现当代佳作共1万余件。

学校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胡一川、关山月、黎雄才、王肇民、高永坚、迟轲、陈少丰、潘鹤、杨之光、郭绍纲、陈金章、梁明诚、尹定邦、王受之、张治安、黎明、赵健、方楚雄、郭润文等一批当代中国艺术史上的大师名家,都长期在我校执教。学校现在职教授65人,副教授144人。教师队伍中...

2015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 1927 年 11 月 27 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自 1949 年至 1984 年,著名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担任院长,1984 年后,桑桐、江明惇、杨立青曾先后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林在勇。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院设有 15 个系(部),即作曲系、指挥系、音乐学系、民族音乐系、钢琴系、声乐歌剧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音乐戏剧系、艺术管理系、音乐工程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数字媒体学院(筹)、研究生部及公共基础部。涉及 7 个专业,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以及 22 个专业方向,既包括了具有雄厚根基的传统学科,也有若干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

学院拥有全国第一批建立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含 3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及硕士点、2 个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现拥有 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 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诸多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学院拥有 3 个集教学、表演、科研为一体的艺术中心,即周小燕国际歌剧中心、国际弦乐艺术中心、国际钢琴艺术中心;拥有 1 个音乐研究所,下设中日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中国当代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上海音乐学院校史研究中心、音乐剧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音乐与社会研究中心等。并建有 8 个音乐表演团体:上海青年交响乐团、上海音乐学院新室内乐团、上海音乐学院弦乐四重奏组、上海音乐学院打击乐团、上海音乐学院民族乐团、上海音乐学院合唱团、上海独奏家室内乐团以及上海音乐学院女子合唱团。学院另拥有一个富有特色的出版社——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一个高水平的学术期刊——《音乐艺术》、一个独一无二的特色博物馆——东方乐器博物馆、以及一个高水准的演出场所——贺绿汀音乐厅。

学院在教学体制上实行“大、中、小”一贯制。1953 年正式成立了附中,1956 年成立了附小。五十多年来,附中、附小形成了鲜明的教学特色和优良传统,取得了优异的办学成果,培养出一大批日后成为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优秀学生,是我院及全国各音乐院校后备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院历来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学院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有一批国内著名乃至国际一流的教授领衔于各个学科,如建校初期的外籍教授查哈罗夫、富华、苏石林、齐尔品以及国内著名音乐家萧友梅、黄自、周淑安、应尚能、贺绿汀、丁善德等。新中国成立后和进入 21 世纪后,大批学子从海外学成归来选择上海音乐学院作为报效祖国的平台,除了原有一批活跃于教学一线的著名学者为学科带头人以外,学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广纳贤才,将国内外杰出的专家学者吸收到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岗位上来,为上海音乐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成果显著,培养的人才遍及全国和世界各地,其中有国际一流的作曲家、演奏家、指挥家、歌唱家、理论家;有文化艺术机关、团体中的领导骨干;有音乐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从事普及音乐文化艺术的文艺工作者。同时,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学科建设等方面硕果累累,体现了雄厚的办学力量,目前已建立起一支由周小燕、俞丽拿等一批著名音乐家为带头人的学科梯队。学生在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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