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招生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并发布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贵州艺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贵州考生参考阅读。
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艺术类人才选拔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以及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高校要紧密结合文化艺术事业及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完善专业考试方式
3.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在现行省级统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省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2024年起,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以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不得跨类别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方向确定;表(导)演类考生在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三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