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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 江西艺术类专业统考 江西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下文是江西省教育厅对江西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实施方案,江西和该考试有关系的考试来看看此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江西考生参考阅读。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以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高校艺术人才选拔培养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着力选拔培养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扎实、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省内各有关高校要制定艺术类专业建设标准,建立艺术类专业质量标准体系及专业评估体系,健全完善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推进专业内涵发展。

  2.优化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与贵州艺术专业统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的艺术高考

2023年甘肃专升本统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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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甘肃省2023年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招生实施方案,详细的方案内容已整理如下,甘肃参加专升本统考的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供甘肃考生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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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中心、招办),有关省内普通高校:

  为搭建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立交桥”,促进高职(专科)与普通本科教育之间的相互沟通与衔接,实现职业教育专科与本科纵向贯通,拓宽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学渠道,科学选拔人才,满足受教育者接受多样化高等教育需求。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点击查看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号.pdf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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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湖南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湖南的考生注意了,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有需要的考生提前收藏本篇文章。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2. 哪些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采用何种方式录取?

  答: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根据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3.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哪几类?如何报考?

  答:(1)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全省统考,下同),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戏曲类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不能报考多个科类。其中,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中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了全省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

  4.我省组织的各类别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范围是哪些?

  答:(1)音乐类分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涵盖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涵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方向或音乐教育方向。

  (2)舞蹈类涵盖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专业。

  (3)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4)播音与主持类涵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5)美术与设计类涵盖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艺术专业招生考试 湖南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的考生注意了,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湖南2024年的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有要参加2024年的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可提前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 2021 年、2022 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 “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分为“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本科专业根据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专科专业安排到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除上述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之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本方案中的有关办法组织专业考试,并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二、报名考试

  (一)省级统考。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全省统考,下同),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戏曲类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见附件)。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中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了全省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全省统考的有关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省级统考结束后,按上一年度各招生专业类别本科录取人数的一定倍数分科类划定省级统考合格线。

  (二)校考。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

2023年​贵州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贵州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贵州省省招生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并发布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贵州艺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贵州考生参考阅读。

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艺术类人才选拔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省招生委员会印发了《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以及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

  1.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突出办学特色。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找准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内涵发展,培养具有扎实文化素质和专业基础的艺术人才。

  2.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高校要紧密结合文化艺术事业及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具备、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完善专业考试方式

  3.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在现行省级统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省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2024年起,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以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报考,不得跨类别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方向确定;表(导)演类考生在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三个专业统考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健全...

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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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坚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源整合,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的合理布局。坚持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原则

  市教育局根据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只下达到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含播音主持,下同)、美术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招生学校总计划的5%。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招生无主次之分,各招生学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数。特长生的报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特长标志并参加2018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县市区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中毕业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今年以身份证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所有考生...

湘西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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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湘西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湘西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和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发〔201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州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各县市应根据初中毕业生生源状况、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师资状况、高考改革要求等合理编制、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普高、职高招生人数大体相当。

  2.各县市编制、审核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时间呈报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同意后统一下达发布。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普通生、自主招生、定向生和特长生计划。

  4.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分别将招生计划的50%、3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州民族中学、州第二民族中学定向招生计划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分配,县市属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按本文件精神确定,并报州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公布。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我州学籍,并参加我州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2.在我州接受完成义务教育,并持有我州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享有与常住人口子女平等的升入普通高中的权利。

  三、招生原则

  1.坚持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筹管理。各县市应在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管理下,切实做好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按期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州、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作废。

  2.坚持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含州民族体育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应严格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加分等情况,择优录取。初三年级七科文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笔试成绩低于420分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经州教育和体育局同意的由各县市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考试除外)。

  3.坚持规范操作。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录取操作。凡招生学校未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自行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州民族中学“宏志班”招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宏志班”学生应从该...

山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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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2018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根据艺术类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其他类共10个专业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须相关高校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2个科类。考生号第10位为科类代码,“3” 为艺术文,“7”为艺术理。

  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见附件1),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情况外,所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科类(即艺术文、艺术理)招生计划数,并参照附件2的内容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录取时按艺术文、艺术理计划数分别录取。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有关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如在音乐表演专业下设模特或空乘招考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本科艺术类专业,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进行专业测试。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按文理类专业招生,如招生院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山东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若无艺术专业考核要求,可不组织专业考试,协商我院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专业和文学编导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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