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司法考试成绩管理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分享2016年上海市司法考试成绩管理方式,欢迎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一)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可在11月下旬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另寄发。
(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异议成绩核查受理等有关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三)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合格后,符合申请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7年7月31日前,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毕业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学籍格式证明和学生证,按照要求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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