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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商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 上海市 徐汇区 中山西路2271号
奉浦校区: 上海市 奉贤区 奉浦大道123号
交通路院区: 上海市 普陀区 交通路1933号
共和新路院区:上海市 静安区 共和新路1458号
赤峰路院区: 上海市 杨浦区 赤峰路43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其中日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朝鲜语;其它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院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录取规则
(一)普通专业投档及录取规则: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每一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100%-105%比例之内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20%比例之内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酒店管理(本科)、酒店管理(专科)专业招生,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
(1)上海市考生:考生本人须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71号)分别接受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喜达屋集团、洲际集团等)的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
(2)外省市考生:由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并分别由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喜达屋集团、洲际集团等)与考生进行网络视频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有意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市考生须预先做好QQ账号申请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事项。
2.商务英语(本科)专业:
(1)上海市考生:“英语”口试成绩≥C级、高考“英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2)外省市考生:有口试成绩、高考“英语”科目成绩≥100分(满分150分,非满分150分的按比例计算)。
3.日语(本科)专业:
(1)上海市考生:“日语”或“英语”口试成绩≥C级;
(2)外省市考生:口试不作要求。
(二)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规则:
1.上海市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