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有关事项栏目,提供与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有关事项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时间及有关事项

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时间 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有关事项

  上海市的考生注意了!2022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笔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上午举行,报名确认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请各位有意的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 “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时间及有关事项” ,本文欢迎各位考生参考阅读。

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和岗位设置

  (1)本次招聘对象和招考条件不变,相关内容详见原《2022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公告》。

  (2)根据当前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适当调整了原勤务辅警招聘简章中部分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可通过“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207.html进行查询。

  二、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9:00-10:30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长90分钟。

  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

  报名确认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0:00-2月24日16:00,报名网址为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207.html

  2、报名确认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在2022年9月13-16日期间网上报名的人员,可以在报名确认期间内进行注册报名。

  (2)2022年9月13-16日期间已成功报名的人员,如决定放弃考试,请登录报名系统后在“报名结果”页面中点击“点此取消报考”按钮取消当前报考岗位志愿。如报考了多个志愿,需要全部进行取消。

  (3)2022年9月13-16日期间已成功报名的人员,如决定改报其他类别、岗位的,请登录报名系统后在“报名结果”页面中点击“点此取消报考”按钮取消当前报考岗位志愿。如报考了多个志愿,需要全部进行取消。取消后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新的岗位,或进入其他类别招聘入口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4)2022年9月13-16日期间已成功报名的人员,决定继续参加原报考职位招聘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特别提醒

  (1)确认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修改、取消。

  (2)决定继续参加原报考职位招聘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

  (3)逾期未进行确认人员,视同继续参加原...

与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有关事项相关的招警

2023年辽宁锦州公安招聘辅警报考事项及流程

锦州辅警招聘 锦州辅警招聘报考事项 锦州辅警招聘报考流程

  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锦州市公安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请各位有意的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2023年辽宁锦州公安招聘辅警报考事项及流程”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辽宁锦州公安招聘辅警报考事项及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jz.gov.cn/)及“锦州警方”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4名,其中文职辅警24名,勤务辅警240名,其中交通管理勤务(十)为退役军人专设职位,具体报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辅警的需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报考勤务辅警的需达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层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文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其中文职类辅警矫正视力在5.0以上,勤务类辅警裸眼视力在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遗传病史和严重心理健康障碍;

  6.报考人员应能够适应倒班、夜间执勤等工作;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公告相关取得学历证书时间、户籍迁入日期的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加10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专门矫治教...

与上海市公安辅警报考有关事项相关的招警

上海市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有关事项通知

初级会计师考试 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有关事项通知

  2023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各个地区的考试报考公告已经陆续发布,各位有报考今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要及时查看所在地区的考试报考信息,做好考试报名准备,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上海市202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有关事项通知,上海地区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各区财政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5. 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报考人员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六)符合报名条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或求学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在本市报名并在本市参加考试。

  (七)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4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经新片区管委会审核后,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第(六)(七)项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相应级别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

吉林长春2018年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考条件

招警 招警报考条件 长春招警报考条件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吉林长春2018年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考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有6项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

  吉林长春2018年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报考条件

  根据《2018年吉林长春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620人公告》可知,2018年吉林长春公安局招聘勤务辅警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二)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三)男性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女性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五)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六)外观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文身等;

  (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八)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推荐阅读:

  2018云南昆明市公安局招聘(187人)

  

上海市2022公安类招生流程查询时间

2022年高考 高考志愿填报院校

  目前来说2022年各省份的志愿录取情况基本都结束了本科批志愿的填报,上海市由于今年延迟考试所以现在还在填报本科志愿,对于上海市的考生来说,需要做的就是需要更多的等待时间,希望大家都能被理想的院校录取吧!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关注本站即可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上海2022年公安类院校在沪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结果查询将于7月27日开通,7月27日9:00-18: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首页左下方“考试报名”栏目,点击“2022年公安类院校在沪招生最终合格名单网上查询”,查询本人结果。

  上海2022公安类院校招生结果查询时间

  根据2022年公安院校在沪招生的有关工作安排,已对前期意向登记考生组织开展了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工作。7月27日9:00-18: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首页左下方“考试报名”栏目,点击“2022年公安类院校在沪招生最终合格名单网上查询”,查询本人结果。显示“合格”的考生即为通过前期意向登记且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0分)上的考生。合格考生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在上海公安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院校专业组中选择填报相应志愿。

  上海2022公安类院校招生结果查询入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上海2022公安类院校招生结果查询入口

  

...

上海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事项公告

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公告

  2023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已经开始在各个地区陆续发布考试的报考通知了,大家是否已经知晓了所在地区的报名和考试时间呢?下面小编将在本文中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上海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事项公告,上海地区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本市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部分。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

  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经过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2.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3.上传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单色底证件数码彩色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头像占照片的2/3,露眉露耳,jpg 格式,文件大小小于40KB)。

  4.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个人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后不再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本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绿色通道”审核时间:

  2023年2月27日。本市住院医师规培生请与本基地管理人员确认集体审核相关事项。

  2.其他个人审核时间:

  2023年2月28日—3月4日,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时间为2月28日一天。

  为维持审核现场秩序,减少考生等待时间,本市继续开展现场审核网上预约工作(2月27日10:00系统开放)。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先在上海卫生人才网(www.shwshr.com)上进行现场审核预约(预约流程见附件一)。考生凭《预约成功确认单》在约定时间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本市住院医师规培生通过绿色通道集体审核者无须预约)

  3.材料要求:见《关于考生现场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附件二)。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同时,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违规试用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4.现场审核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学校(梦花街234号13楼,联系电话63667293),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23年6月3日-14日(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

  三、医学综合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18- 20日(以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为准)。

  医学综合考...

上海市中考复读政策及注意事项

中考备考辅导 上海中考复读政策 中考复读

  出国留学网中考网为大家提供上海市中考复读政策及注意事项,更多中考心理辅导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上海市中考复读政策及注意事项

  上海的中考生如果考试失利、或者成绩不理想的话,一部分考生会选择复读,那么在复读之前就需要对上海的中考复读政策有一定了解,下面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上海复习的条件及录取、志愿填报等问题,仅供参考!

  1、复读需要什么条件?

  (1)户口要求:上海市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蓝印户口(cw9)、外省市驻上海办事处工作人员子女、在沪投资大型企业、梅山、大屯煤矿等后方基地等;

  (2)年龄要求:中考时不超过18周岁。

  2、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档案如何处理?

  (1)收到高中、中职学校(中专、职校、技校)录取通知的同学只要不去录取学校,不影响次年的中考报名、录取;(2)录取但是未去的同学的档案原则上是11月份退回区中招办(没退档案的同学,到时去录取学校拿一下,放在中招办);跨区的考生需要家长去原来区中招办拿一下,送到现在区中招办(18年中考报名时拿取);

  3、中考复读生参加中考录取时有影响吗?

  参加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的的应届生和历届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上一视同仁,对于所有考生都,不存在加分、志愿填报等歧视;

  4、中考复读生如何报名中考、填报志愿?

  (1)本校学生中考网上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然后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或人才引进所在的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2)中考体检由学生户口所在地、人才引进所在区的招办统一发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中考怎样才能快速提高每科成绩

  中考冲刺复习经验 

  中考考前冲刺:怎样高效利用考前70天

  中考怎样才能快速提高每科成绩...

2017年江苏公安招警报考条件

江苏公安招警报考条件 江苏招警考试条件

  2017年江苏公安招警报考条件是什么?本文“2017年江苏公安招警报考条件”,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根据《2017年江苏公安招警考试公告》得知,2017年江苏公安招警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人民警察,需符合2017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14年1月1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自2012年1月1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自2014年1月1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19.自2014年1月1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0. 2016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5、2016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