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上海机场栏目,提供与上海机场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上海是中国大陆同时拥有两个民用国际机场的城市。一座是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一座是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分别位于城市的东西两侧。为了适应“一市两场”的上海空港运行新格局,1998年5月28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了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上海浦东和虹桥两大国际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始建于1907年,建成之后几经改扩建,规模不断扩大。浦东机场一期工程1997年10月全面开工,1999年9月建成通航。一期建有一条长4000米长、60米宽的4E级南北向跑道,两条平行滑行道,80万平米的机坪,共有76个机位,货运库面积达5万平米,同时,装备有导航、通讯、监视、气象和后勤保障等系统,能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海外:上海机场刺母案二审 留日学生自认有病不应受刑罚

上海 机场
2011年12月28日,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报道.

据《新闻晨报》报道,27日下午,“机场刺母案”二审在上海市一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中行凶人汪津(化名)不服一审 判决,认为刑期过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汪强调自己是病人,应该接受治疗。汪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并认为当初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存有瑕 疵,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也被传到庭应答。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27日,汪津的母亲顾女士及多名亲属已早早等在法院门口,随后她向记者出示了3张“在押人员接济通知单”。3张单据 的时间分别为12月9日、13日、16日,内容为汪津希望家人为其送裤子和袜子,索要的数量为30件。顾女士称,其间她已送过多条裤袜给儿子,不明白为何 他会接二连三地发“接济单”,而且一要就要几十条。顾女士表示,虽然现在案子还没最终定案,但她感觉到儿子的病情越来越重了。

汪津被带进法庭时,脸色显得有些苍白。虽然坐在被害人席上的母亲及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眼里均含着泪水望着汪津,但他始终没有抬头。对于机场伤人的事实,汪并未提出疑异,但他表示上诉的理由是,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是个病人,目前没有得到合理的治疗,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汪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并就案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提出了质疑,认为鉴定人员在表述上 有瑕疵,从而对本案的定性造成偏差。为此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当初对汪出具意见书的鉴定人到庭应答。在法庭上,出庭对“意见书”进行解释和应答的 是其中一名鉴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6岁副主任法医张先生。

代理律师围绕着“汪当时处于发病期,案发时是否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对张医师进行了详细询问,整个过程长达40 分钟。其间,还因两人在问与答的过程中当庭发生争执,法官被迫临时休庭进行协调。在重新开庭后,张先生再次对“意见书”及汪的病情进行解释,他认为汪从 2009年开始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案发时汪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虽然减弱的程度无法量化,但并未完全丧失责任能力。他认为自己与同事出具的“意 见书”建立在团队的专业知识上,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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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刺母案1审宣判 24岁留学生获刑3年半(图)

被告人 法院 辩护人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提供海外新闻:《上海机场刺母案1审宣判 24岁留学生获刑3年半(图)》10月31日人民网报道。

31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机场刺母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罪工具两把尖刀予以没收。

2011年3月31日,24岁留学生汪某在上海浦东机场因留学费用等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遂从包内抽出两把尖刀,对身后毫无防备的母亲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致母重伤。

10月31日,在被儿子刺伤整整七个月后,汪母第二次在法庭上与儿子“遥遥”相见,只是这一次,她和儿子一起等待的将是法院的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至于辩护人提出根据鉴定报告汪某案发时“自知力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法院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所称的“自知力无”是指被告人汪某在谈及日本经历时对自身患有精神疾病的病情没有主观认识,缺乏“自知力”,而不是指汪某案发时自身行为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以“自知力无”来否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片面的,更是对“自知力无”的误读,法院对于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与危害后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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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刺母留学生一审判3年半 两把尖刀没收

被告人 尖刀 法院
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为中国留学生提供海外新闻:《上海机场刺母留学生一审判3年半 两把尖刀没收》10月31日新民网报道。

2011年10月31日9时30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机场刺母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罪工具两把尖刀予以没收。

2011年3月31日,24岁留学生汪某在上海浦东机场因留学费用等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遂从包内抽出两把尖刀,对身后毫无防备的母亲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致母重伤。

今天,在被儿子刺伤整整7个月后,身形瘦小的汪母第二次在法庭上与儿子“遥遥”相见。

9时35分,浦东法院审判长马超杰宣读了判决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至于辩护人提出根据鉴定报告,汪某案发时“自知力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法院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所称的“自知力无”是指被告人汪某在谈及日本经历时对自身患有精神疾病的病情没有主观认识,缺乏“自知力”,而不是指汪某案发时自身行为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以“自知力无”来否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片面的,更是对“自知力无”的误读,法院对于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与危害后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出国留学网 liuxue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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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刺母”大学生被确定患有精神分裂症

母亲 精神分裂症 伤害罪
《上海“机场刺母”大学生被确定患有精神分裂症》新闻由法制日报10月20日报道,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转载。

由于母亲一口拒绝向自己提供留学日本所需的学费、生活费,刚下飞机的24岁男青年汪佳晶从背包中拿出尖刀捅向母亲,就此在上海浦东机场上演了一场令人震惊的刺母血案。

今天上午9时30分,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刺母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汪佳晶犯故意伤害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汪佳晶经司法鉴定被确定患有精神分裂症。

“我脑子一片空白”

今年3月31日,在日本留学近5年的汪佳晶从日本东京乘坐飞机回到上海浦东。登机前,汪佳晶曾致电母亲急需生活费,表示自己“没钱了,都要饿死了”,在遭到母亲拒绝后,汪佳晶愤然搭机回国。

当晚8时30分,汪佳晶抵达上海浦东机场,拿好托运行李后,他在候机楼见到了母亲。汪佳晶事后承认,当时他问母亲的第一句话就是“钱到底有没有,给不给我”,然后双方发生争执,汪母明确表示已没有财力再供其继续求学,汪佳晶随即走向出口处,汪母紧随其后。当听到身后的母亲唠叨“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时,深受刺激的汪佳晶从随身的托运行李包内拿出两把尖刀,对母亲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毫无防备的汪母受伤后最终倒地,汪佳晶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汪母的胃、肝等多处内脏破裂,一度生命垂危。经法医学鉴定,其伤势构成重伤。

“我脑子一片空白。”到案后,汪佳晶曾这样描述自己袭击母亲时的情形。

2011年6月,经司法鉴定,汪佳晶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8月1日,公安机关以汪佳晶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月14日,检察机关正式向浦东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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