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 上海市 松江区 文翔 路 2800 号 | |
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 2230 号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预留计划数不超过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本科日语专业、高职高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高职高专会计(中加合作)专业、高职高专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