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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始建于1958年的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拥有省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践教学中心7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68处,开设了17个专科招生专业,现各专业开始招生,感兴趣的考生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50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女生:助产,其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报考及录取。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是常规批,其他省份根据各省规定日程安排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各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按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志愿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以及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时,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拥有校外实习基地130处和校内实训室122个,共开设了10个教学院系,21个专科招生专业,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始招生,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督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唯一直管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现有专业实训室279个、专科招生专业12个,其中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始招生,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码:11827

  第五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二环南路50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审批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教务管理中心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批复后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在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时,学校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高考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山东省内春季高考考生时,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类别内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

  2.在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并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予以退档。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和高考附加分: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提档比例和有关加分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建校于1950年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开设了20个专科招生专业、3个专业方向和1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1950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八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 学校设有12个专业类别、28个专科招生专业,其中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现各专业面向全国16省市招生,对该校感兴趣的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2。

  第九条 学校地址

  临沂校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5460号。

  第十条 学校办学层次、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学校在山东省的志愿填报代码为:A442。省外考生请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填报。

  第十三条 学校在山东省招生形式有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为高考综合改革招生,春季高考为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和护理类等。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在录取阅档期间,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给予退档。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创办于1977年,拥有四十多年的办学史,今年开设了11个专科招生专业和2个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院校类型:师范院校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

  联系电话: 0794-8768666

  学校网址

  学校简介: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创办于1977年,2005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崇仁师范挂靠东华理工大学,成立东华理工大学行知分院。2017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办公厅备案,设立为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座落在素有“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的江西省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占地面积945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高扬师范教育旗帜,坚持“以德为本、全面发展”的育人思想,形成了“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社会培养输送了30000余名毕业生,培训中小学校校长300多人、中小学各科骨干教师近6000人。目前在校生9100人、教职工372人。绝大多数毕业生默默耕耘在教育战线,还有部分毕业生供职于市内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我省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现开设学前教育(二年制、三年制、五年制)、小学教育(三年制、五年制)、小学语文教育、艺术教育、小学科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数学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1个专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各专业教学所需实训室。图书馆藏书36万册,报刊杂志421种。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与江西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中心建立长期的联系和合作,保证毕业生就业渠道畅通。学校在深圳、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地建立了稳定的就业网络。学前教育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就业率达95.9%,其他专业学生就业率也高达90%以上。

  五年一贯制大专前三年,学生按国家政策免学费就读;高考大专生、五年一贯制大专生后两年根据有关规定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

  奖学设置

  一、根据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学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二、每学年末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其奖励条件和名额如下:

  1.三好学生(5%-6%)

  2.优秀班干部(3%-5%)

  3.优秀团员(3%-5%)

  4.优秀团干(20%-30%)

  5.优秀毕业生(2%)

  困难生资助办法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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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有80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专业招生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国标代码:15312

  三、省属代码:8525

  四、办学层次:大专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校概况: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校概况:我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80多年办学历史。全新校区,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810亩,一期用地454.3亩,投资近11个亿,拥有集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为一体的现代化智慧型校园和先进的教学设施,教学仪器总值4000多万元。

  九、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7号

  十、招生计划

  1.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2. 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3.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十一、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

  2. 对符合录取条件且同一轮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录取名额已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022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3. 普通文、理生若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5. 学校按照《普...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位于江西省鹰潭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共开设了35个专科招生专业,其中有师范类专业9个、医学类专业2个、职业类专业24个,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537;江西省招生代码:8512、8529(省外招生代码以生源省公布为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滨江东路1号。学校官网。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含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学制三年,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学校由鹰潭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2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面向18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2022年普通高招共有35个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9个: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语文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早期教育;医学类专业2个:眼视光技术、护理;职业类专业24个: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空中乘务、商务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飞机机电设备维护、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雕刻艺术设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云计算技术应用、中文、书画艺术、播音与主持、无人机应用技术;各省各类专业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各类考生,各专业录取原则上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各专业录取原则上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位于江西省宜春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根据相关精神文件以及院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招生章程,以此章程为招生基础,开设了25个专科招生专业,对该校感兴趣的同学们来了解一下吧!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学校概要

  一、学校全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校国标代码:14494

  六、学校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邮编:336000

  七、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江西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江西省的报考生源状况,经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江西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最终以宜春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与专科学校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为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本招生章程,面向全国24个省市开展招生工作,对该校感兴趣的考生快来了解一下吧!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65),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35号。学校官网。

  第三条 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我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2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面向24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2年普通高招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有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科学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统计与大数据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日语、书画艺术(书法)、国际商务(跨境电商)等共22个专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我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重要依据,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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