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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东华大学招生章程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和“211工程”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设有17个学院,59个本科专业,涵盖九大学科门类,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东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东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以及《东华大学章程》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东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共管。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学校地处上海,设有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上海市新华路365弄6号),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8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

  第三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审议和决策本科招生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类招生方案及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本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2022年我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同时,学校遵循“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赋予学生更多学习主动权,给学生提供全面的转专业指导以及顺畅的转专业通道。取得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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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华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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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东华大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松江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延安路校区)。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学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东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东华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六条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东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来源计划。2016年我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2016年我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为保证培养质量,各学院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内外部资源的实际情况,设定大类内各个专业的修读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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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本科专业--东华大学招生章程

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其前身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办于1951年,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松江校区、延安路校区和新华路校区三个校区。学生分驻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办学性质:公办。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东华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12个专业学院,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共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同时设有11个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以及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职工2800余名,其中院士7名,还有一批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700名。在校生近30000名。毕业生就业状况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就业率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名列前茅。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方法。2012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5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2、2012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某个专业。

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办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东华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东华大学2012年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东华大学2012年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志愿填报模式等因素,由我校与各地区招生办公室商定。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高考成绩必须不低于我校已投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地区进行录取。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录取英语专业须参考考生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优惠政策的执行

(1)我校认可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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